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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巧解代销“佣金结” 护住商业“伙伴情”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依托先行调解机制,联合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两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人和”理念,以低成本、非对抗方式促使两家企业放下分歧、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中介方的合法报酬权益,也为双方后续合作留出空间。

  某中介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约定由中介公司承担楼盘宣传推广、意向客户挖掘、实地带看等代理业务,房地产公司按比例结算代理报酬。代销任务完成后,房地产公司以内部流程审核、账目复核为由未及时结算代销服务费。多番协商无进展,中介公司遂将房地产公司诉至台江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均为本地知名企业,在本区域乃至全国范围内都有重要影响。一纸判决虽能定分止争,却容易激化企业对立、损耗商业信誉,双方合作关系也可能就此断裂。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柔性化解商事矛盾,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随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中介公司倍感委屈,认为团队投入了大量人力、时间和精力开展代销工作,圆满完成任务、促成成交,理应拿到相应报酬;房地产公司则对结算节点、核算事项存在争议,认为迟延付款事出有因。面对分歧,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就法条生硬说理,而是先静下心来倾听双方诉求,逐项查阅代销合同、带看台账、成交凭证、沟通记录等材料,联合特邀调解员从法律规定、行业惯例和商业合作角度逐一梳理,理清合作脉络,厘清争议焦点与双方权利义务。在此基础上,法官分头疏导:一方面,向房地产公司释明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换位思考,正视中介方的劳务投入;另一方面,也向中介公司指出,商业合作应当兼顾履约风险,客观看待合作中的分歧,避免一味坚持全额主张、激化矛盾。

  考虑到两家企业后续仍有继续合作的可能,法官立足护航营商环境,以“保合作、减损耗”为出发点,多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双方协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法官耐心居中牵线,一点点缩小双方的预期差距。经过多轮疏导协商,双方终于放下分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按约分期支付佣金,中介公司自愿放弃部分主张,两家企业握手言和。整个过程省去正式开庭流程,大幅减少企业应诉时间、人力成本,保住了双方商业合作关系。

  商事合作讲究诚信共赢。市场主体在订立商事合同时,应细化合同条款,明确权利义务、价款标准、结算条件、付款期限、扣减情形等内容,从源头防范纠纷;履约过程中也要注意留存相关凭证,为事后主张权利保留依据。商事纠纷并非只有对簿公堂一条解决路径,产生争议时,先行调解是在不破坏企业商业关系前提下高效便捷的解纷途径,有利于节约时间、人力成本,维护企业商业信誉。下一步,台江法院将持续把先行调解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聚焦各类涉企纠纷,优化先行调解甄别分流机制,联动行业力量提炼同类纠纷解纷经验,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合同订立与履约留证,以柔性高效的多元解纷减轻企业诉累,护航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向优向好发展。(本网综合 通讯员 罗雪芹 张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