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打击拒执犯罪成效,充分发挥拒执罪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树立“公开庭审强震慑、阵地宣讲广普法、以惩促执化纠纷”工作思路,多点联动、双线发力,不断扩大拒执案件示范效应,进一步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庭审公开,让拒执代价“看得见”
近日,集美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内,30余名执行案件当事人坐在旁听席上,参加被告人方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庭审旁听活动。
方某本是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经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方某尚欠陈某13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案件进入执行后,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确认方某尚欠借款本金91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并约定方某出售房产偿债。可房产售出后,方某却将其中25万元悄然转移至案外人名下,仅向陈某支付38万余元,致使法院裁定无法执行。
庭审过程中,法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拒执行为法律后果全面开展释法说理,清晰阐释“有能力履行却刻意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法院执行,情节严重即构成拒执犯罪”的法律边界。
法槌落下,代价揭晓——被告人方某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并判处刑罚。虽然方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支付完毕全部欠款取得陈某的谅解,但依然要因为此前规避执行的行为受到刑事追责。
庭审观摩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组织现场调解,结合刚刚宣判的案例耐心引导被执行人正视法律义务、主动化解纠纷,最终现场成功促成2件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送法进所,让法情法理“讲得透”
庭审落幕,警钟不止于法庭。日前,集美法院执行法官李科研走进厦门市拘留所,围绕“积极配合与规避抗拒——强制执行相关问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并现场组织线上观摩拒执案件庭审,把普法阵地延伸至惩戒一线。
失信惩戒、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个人破产制度以及拒执罪认定标准、法律后果……李科研法官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被拘留人员算清拒执的“自由账、信用账、经济账”,明晰积极配合执行和恶意规避、抗拒执行的不同处置路径,告知被拘留人员依法履行义务、主动协商和解、修复自身信用的合法途径。
互动答疑环节,针对大家关心的财产申报、限高失信解除、债务处置、如何避免触碰拒执红线等疑问,执行法官逐一细致解答,引导被拘留人员正视自身债务,选择合法途径处理纠纷,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被拘留人员的侥幸心理在法官的释法过程中逐渐松动瓦解。尚在拘留中的张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宣讲结束后,他主动找到李法官申请组织双方协商。经协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款项诉求,同意在张某支付8000元后本案即执行完毕。张某当场履行完毕,集美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张某的拘留措施。
预警告知,让源头治理“往前移”
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基础上,集美法院推动刑事惩戒关口前移,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却刻意隐匿、转移财产,虚假申报财产、规避配合调查等具有拒执苗头的被执行人,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警告知书。清晰列明拒执认定情形、法律后果与移送刑事追责标准,同时给予被执行人主动纠错、协商履行的缓冲期限,在进行严肃法律警示的同时,也给被执行人一次及时纠正、主动履行的机会。
在一起标的额为4700元的劳动工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系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100%持股股东,实际支配公司财产,对案涉工资债务负有履行保障责任,却拒不履行、消极拖延,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仍消极应付,意图拖延规避。
执行干警向其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警告知书,结合告知书白纸黑字的条文,经执行干警的严肃警示和逐条提示,王某主动认错悔过,称不还钱只因与申请执行人曾发生过争执,现已认识到自身错误,愿意主动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通过“书面预警+案例释法”,集美法院提前划清法律红线,打破被执行人“躲一躲、拖一拖就能了事”的侥幸心理,推动一批被执行人认清风险、主动履行债务或者协商还款方案,实现“预警在先、督促在前、以告促履”,从源头减少拒执犯罪案件发生。
下一步,集美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拒执犯罪普法活动,持续放大拒执案例示范警示效应,坚持打击与疏导并举、惩戒与修复并重,不断压缩规避执行空间,切实破解执行难题,以有力执行护航诚信集美建设。(本网综合 通讯员 钟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