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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检察院:以案释法筑防线 反诈普法护民生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2日电(叶闽超)为严厉打击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筑牢群众反诈防诈思想防线,常态化推进反诈普法宣传工作,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新型网络诈骗犯罪特点,扎实开展系列反诈普法教育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真实案例敲响反诈警钟,全方位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近期,仓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典型网络交友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黄某某在境外社交平台向刘某某发送消息,主动提出线下发生性关系并建立长期包养关系。刘某某看到消息后,当即产生骗取钱财的想法。为获取黄某某信任,刘某某刻意隐瞒自己男性的真实身份,谎称自己是在校女大学生,假意答应对方见面、包养的要求。此后,刘某某不断编造理由,以预支见面开销、预付包养费用为由,多次要求黄某某转账。每当黄某某完成转账,刘某某就编造身体不舒服、学校封闭管理、临时有事等各类借口,一次次推迟线下见面,持续向被害人索要钱财。经审查,刘某某累计骗取黄某某资金近五千元人民币。截至案发,黄某某始终没能和对方见上一面。

  该案是典型的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实施的隐蔽性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借助境外网络平台、虚构假人设,利用被害人侥幸、猎奇心理实施精准诈骗,作案手法隐蔽、迷惑性极强,是当下高发的新型电诈类型,极具警示教育意义。

  为有效遏制此类诈骗案件高发态势,破除群众反诈认知盲区,仓山区检察院常态化开设反诈普法讲堂。干警以本案为鲜活教材,深度拆解案件作案流程、诈骗套路和犯罪特征,清晰讲解不法分子“虚构人设—话术诱导—骗取钱财—拖延失联”的完整诈骗链条,让群众直观认清网络交友类诈骗的隐蔽陷阱。同时,针对网络社交诈骗高发、骗局迭代更新的特点,面向广大群众普及反诈常识,明确告知大家网络社交复杂多变,切勿轻信陌生网友身份,杜绝侥幸猎奇心理,凡是陌生网友以各类理由索要转账汇款的,均需高度警惕、坚决拒绝。

  与此同时,仓山区检察院持续深化法治宣传落地,全方位、多维度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解读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界定、违法后果、惩戒标准,明确电信网络诈骗并非“小事”,无论涉案金额大小,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相关涉案人员还将面临信用惩戒、行为限制等联合惩戒措施,让反诈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下一步,仓山区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司法办案主业,坚持“办案+普法”双向发力,紧盯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新套路、新手段,常态化开展精准化、场景化反诈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以法育人,持续加大反诈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提升全民识诈、防诈、反诈能力,全力织密织牢全民反诈防护网,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