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海滨人民法庭法官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原被告双方放下隔阂、握手言和,重修和睦的邻里之情。
据悉,原告王某某系滨海新城一小区保洁人员,与被告李某同住一层楼,平日关系和睦。事发当日,王某某在地下室进行保洁作业时,为图方便翻越通道内的防护栏。恰巧此时,李某因急事外出,骑着电动车快速驶出,发现王某某时来不及刹车,导致王某某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因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与李某沟通赔偿事宜,但双方就责任划分、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出现裂痕。多次沟通无果后,王某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1.2万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得知双方系多年邻居,若简单一判了之,虽能案结事了,却彻底伤了邻里情。因此,法官第一时间将案件移交给法庭“金乡里”圆桌调解室,由调解员向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结合事发监控视频向李某解释:“在小区地下室骑行电动车本应减速慢行,但你超速骑行电动车且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一边,调解员了解王某某伤情后,向其释明地下室防护栏的设置目的系划分安全区域、防范通行风险,其擅自跨越防护栏,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调解之初,双方互不相让、各执一词,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官立即调整思路,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从邻里角度开展疏导。“你们是多年的邻居,平日相处也融洽,这起事故发生双方都存在过错,如果一直僵持,不仅耗费时间精力,也伤害邻里感情,不如双方各退一步,互谅互让,既解决赔偿问题,也不影响日后相处……”一番“苦口婆心”的说理,终于打动了双方。王某某主动向李某致歉,李某也坦然承认自身过错。最终,李某当场赔付王某某4500元,纠纷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罗源法院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