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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法院:暴雨塌方引纠纷 法庭调解让邻里兄弟握手言和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通过实地勘察与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仅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问题,更修复了亲情纽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郑某与黄某既是邻居,也是堂兄弟。今年5月27日晚,连续暴雨导致郑某房屋前的土地塌方,泥土掩埋了黄某的储物间及其中存放的农具、摩托车。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经村干部多次协调未果,黄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标的虽仅一万余元,但双方情绪对立、矛盾较深。若通过判决方式处理,可能需启动鉴定程序,产生的费用将远超诉讼标的,不仅增加当事人负担,更可能彻底损及兄弟亲情。为实质化解纠纷、促进家庭和睦,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邀请太华镇司法所所长、万湖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从法律责任、亲情维系、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情绪疏导。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双方逐渐打开心结,最终达成一致:郑某一次性补偿黄某各项损失及清理费用3000元,由黄某自行清理塌方泥土。当日下午,双方在建设法庭签署调解协议,郑某当场履行付款义务。两人握手言和,亲情得以重续。

  本案通过“实地勘察+联合调解”的方式,高效、平和地解决了邻里纠纷,彰显了司法在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供稿人:大田法院 黄慧 杨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