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5日电(胡珊泥)十年来,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从绿水青山到碧海银滩,从“菜篮子”到“药箱子”,检察公益诉讼已融入百姓的衣食住行,与百姓生产生活、生命健康息息相关。
十年来,石狮市检察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致力交出检察公益诉讼暖心答卷,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70件,民事公益诉讼48件,获评省级以上个人、集体荣誉25项。
据了解,石狮市检察院关注到部分商贩违规使用红光生鲜灯,人为改变农产品色泽,误导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判断,遂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月行动,发出提醒告知书139份,发出警示宣传单130份,更换灯具64盏,强化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农产品褪去了“滤镜”,回归自然本色。相关经验做法被评为“泉州市315为民办实事十大好做法”。
用心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2022年以来,何某某自行包装生产假冒“衡力”注册商标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产品,被依法认定假药。石狮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获法院判决支持。该案入选“福建省2023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在打击医美行业领域药品安全犯罪的同时,石狮市检察院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新业态医疗美容行业监督,推动主管部门对17家无证医美商户进行整改,开展区分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主题宣传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食”刻守护舌尖安全
石狮临海而居、因海而兴,水产品加工业繁荣发展。然而,在石狮沿海乡镇经营某水产品经营部的邱某某,明知在鱿鱼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添加食品添加剂钾明矾,仍然为了便于售卖,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
对此,石狮市检察院对邱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最终,邱某某被判处刑罚,并付出了十倍于其获利的代价。
公益诉讼的守护,不仅体现在“食”,也延伸至“饮”。石狮市检察院聚焦群众关注的用水安全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小区二次供水专项监督。针对部分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周边环境脏乱差、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无健康证、检测记录保存不规范等问题,推动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召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二次供水标准化培训会,将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列入信用评价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
为“网购食物”系上“安全绳”
2021年,石狮市检察院办理的诉郭某某等5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便是典型一例。郭某某等5人通过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悍马糖”,石狮市检察院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900余万元,责令召回产品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通过该案,石狮市检察院还发现网络餐饮不规范等问题亟需治理。针对网络餐饮服务商超范围经营、未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展开调查,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对900余家餐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责令整改12家,给予警告21家,发放食品安全封签近180万张,让群众点外卖更放心。
回首石狮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之路,从一纸建议到万千封签,从市场灯光到百姓药箱,从线下实体到线上消费,先后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餐饮服务安全隐患”“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网络直播带货”“医疗器械安全”等10余项专项监督,让公益诉讼成为照进市井烟火的一束光,尽显细微之处的法治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