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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司法保护联盟多举措推进生态与文化遗产保护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理念,进一步提升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生态环境、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水平。

  近日,在洛江区委、泉州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洛江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单位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成立“泉州市洛江区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联盟”。

  洛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小桥、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蒋鸿滨、区法院院长苏益铮、区检察院检察长洪藜莹等领导出席活动,区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城管局等多家单位参加活动。

  洛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小桥在致辞指出,洛江区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联盟的成立,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智造洛江、生态新城注入强劲司法动能,要充分发挥协同优势,充分整合司法执法资源,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凝聚保护合力。要打好“组合拳”,构建“司法保障+行政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生态修复+文化活化”融合,提升保护实效。要加强调研总结,积极打造洛江特色样板,不断提升我区生态治理、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水平。

  洛江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代表联盟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洛江区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综合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洛江区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领域司法、行政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活动现场,洛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小桥、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蒋鸿滨、区法院院长苏益铮、区检察院检察长洪藜莹共同为“泉州市洛江区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联盟办公室”揭牌。

  洛江区检察院系统介绍洛江区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综合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凝聚司法与行政合力,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衔接顺畅、打击有力、修复有效。洛江区河长办展示“洛阳江数字孪生流域”系统,展现智慧巡河创新实践,通过人工智能分析、异常场景全息感知赋能河湖管护,实现“人防”治水向“数字”管水转变。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洛江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司法联盟第一次联席会议,各联盟单位就统一线索移送标准、常态化联合巡查执法、提高生态修复效果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此外,活动还组织人员观摩“污染环境罪案件庭审宣判”,引导参观生态警务展示馆,展示公安机关在开展生态警务工作中机制创新做法及成效亮点。洛江区综治中心广场上,各联盟单位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开展“生态知识问答”“文化遗产保护常识介绍”等互动活动,结合典型案例、普法宣传,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文化遗产保护社会活动中来。

  下一步,洛江区检察院将以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联盟成立为起点,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实现生态环境、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联动互促、效能叠加,为助力建设大美洛江、绘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画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