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则天下安。法治乡村建设是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聚焦营前街道长安村等特色村居,通过“普法润心、调纷止争、服务提质、自治增效”四维发力,将法治元素融入乡村肌理,让民主法治示范村从“荣誉称号”成长为乡村治理“金字招牌”,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普法润心让法治文化扎根乡土
建强一批法治阵地矩阵。长乐区司法局立足长安村侨乡特色与乡土风情,打造“沉浸式”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在村道两旁建设古韵古风的法治文化长廊与法治文化墙,以水墨画、漫画配格言形式解读法律知识;在党群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资料;依托乡村小广播、公共区域LED屏,常态化播发普法音频、海报,让村民在休闲漫步中“耳濡目染”学法律。
培育一支多元普法队伍。该局整合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调解员”的普法团队。借力“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村居网格员、法律顾问等队伍,通过专题讲座、摆摊设点、入户宣传等形式,聚焦物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群众关切领域开展普法。2022年5月,全省“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主题活动在长安村举办,邀请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台胞调解员等现场普法,网络直播吸引200余万人在线观看。
创新一系列普法活动载体。该局针对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等群体开展专项法治培训,重点解读民法典、乡村振兴政策等内容;围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主题,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指引。通过“线上微信群普法+线下摆摊答疑”结合,实现普法“全天候、零距离”,推动群众学法用法常态化。
调纷止争,让矛盾化解于萌芽
建优调解平台。长乐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村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打造“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工作室。以省、市、区三级党代表、原村党支部书记林岩云为带头人,联合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调解能手”组成调解队伍,用乡音乡情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街道”。
强化法律指引。村调解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其作为化解纠纷的“工具书”,在调解中讲清法律边界、明晰权利义务,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感受法治公平,有效预防和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筑牢乡村和谐稳定根基。
服务提质,让法治保障精准暖心
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长乐区司法局依托营前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核心,将法律服务送到村民“家门口”。顾问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微信群实时解答法律问题,实现群众法律服务“零等待”。在村换届选举期间,律师专题宣讲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换届工作保驾护航。
聚焦需求精准发力。法律顾问围绕村民关心的“吃穿住行”“生老病死”等问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解读,重点讲解物权、婚姻家庭、继承等内容,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将法律保障融入乡村生产生活各环节,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自治增效,让制度规范赋能治理
健全民主制度体系。长乐区司法局发挥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四议一审两公开”等制度,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流程,让村务公开透明、治理有章可循。
创新自治管理模式。该局结合长安村实际,建立统筹共建、资源共享的普法机制,整合司法、行政执法资源形成普法合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简单纠纷村内化解;与村民签订治安管理、垃圾分类、出租管理等自我管理协议,实现“村民事村民管”。
长安村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先后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文明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等荣誉,其经验为全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鲜活样本。下一步,长乐区司法局将持续强化“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深度融合,打造“一村一品”治理模式,以点带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让法治阳光照亮乡村振兴之路。(供稿人:长乐区司法局 林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