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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八红旗手郭婕:情法相融,守护法治天平

  “家是讲爱的地方,我们每处理一个案件,都在力图从法律条文理性之外,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2003年,郭婕在华侨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后,作为福建省选调生入职三明法院系统工作,曾先后服务于沙县法院及三明中院研究室、少年与家事审判庭、生态审判庭和金融与破产审判庭等。期间,完成厦门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学习,并多次参加司法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不断提高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

  在日前的“‘智’联巾帼 奋斗出彩”巾帼创新发展主题活动中,三明中院金融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郭婕分享了她20年来对于工作和生活的心得体会。工作以来,无论在哪一个岗位,无论是普通干警还是负责人,郭婕都注重改革创新,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温情、耐心和严谨对待各类工作,为司法工作注入创新元素、更注入了温情和温度。

  在少年家事庭工作十年间,她打造了少年家事“三圆”审教融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少审家事品牌创新创建工作。全国首创在裁判文书主文部分单独一项宣告附条件缓刑的内容和期限,并在个案中试行考察确定刑工作机制;自主设计全国首个少年与家事审判“圆心”科技法庭,深化“两条龙”建设,互联互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无缝“社会港湾”;建立“早预快办”反家暴工作制度,探索出“反家暴三级干预体系”、反家暴接案八步工作法、反家暴行动指南等经验做法。

  在生态庭工作期间,与市河长办联合出台《关于生态司法助力河长制湖长制的十条意见》,并共同成立全国首家“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与三元法院共同成立万寿岩文旅保护司法协同创新基地,创新“五步工作法”;与市林业局率先在全国构建“生态司法+林长制”协同工作机制;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林长办共同成立三明市生态执法与司法保护智慧治理中心。

  到金融与破产庭工作后,她遵循“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护商”的“五商”原则,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广泛开展“访企问需 送法暖企”系列活动,争取企业破产援助基金落地,帮助困难企业尽快进入破产程序;优化破产管理行业建设。开展第四次管理人名册更新工作,建立起一支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公司等组成的综合性专业性行业化破产管理人队伍,并成立三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工作20年来,“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福建青年五四奖章”“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福建省青年文明号优秀号长”等等,直至如今的全国三八红旗手,一个个全国、省、市等各级荣誉,见证了郭婕的奋斗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