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在福建省第四十四届“爱鸟周”期间,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联合罗源县林业局、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罗源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走进罗源县第二实验小学,开展以“共赏飞羽之美共护蓝天精灵”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其间,罗源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以《法护羽翼共栖蓝天》为题,为学生们带来国旗下讲话,详细讲解了“爱鸟周”的历史发展、活动宗旨以及鸟类保护的重要意义、工作现状、难点堵点等内容,并提出具体的鸟类保护倡议。
随后,法官走进课堂,向学生们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普及爱鸟护鸟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他们树立爱鸟护鸟、守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家园的生态文明理念。
此次“爱鸟周”普法进校园活动,是罗源法院深化生态司法保护的具体举措。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依法严惩、从严保护,切实筑牢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屏障。
聚焦审判职能,筑牢司法保护屏障。罗源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两年来,审结涉野生动物保护刑事案件11件,涉及多种珍稀野生动物,依法对15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审结涉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3件,判决、督促4名被告人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73700元,为野生动物撑起司法“保护伞”。
深化司法机制,构建多元治理格局。罗源法院持续健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机制,联合晋安、连江、古田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敖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域协作机制》,启用“福州二水源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实践基地”,实施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项目,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保障鸟类栖息迁徙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同时,推动连江、罗源两地法院、检察院建立“环罗源湾海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海护航、纠纷调处等活动,着力构建多方协同、联动共治的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格局。
延伸司法服务,共绘生态秀美画卷。罗源法院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宣传,充分利用爱鸟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节点,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解读法律法规等多样化形式,不断提升群众保护生物多样性、自觉爱鸟护鸟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护蓝天精灵,绘山海青绿。下一步,罗源法院将持续立足生态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健全生态修复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持续擦亮“福蕴罗源山海明珠”生态底色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罗源法院 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