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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重疾治疗起纠纷 台江法院上门司法确认定分止争

  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某医院悄然进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惠萌、法官助理洪冰冰俯身病床旁,为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花季少女小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这场“零距离”的上门服务,既为这起棘手的医患纠纷画上圆满句号,更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

  花季罹患重疾治疗引发纠纷

  2022年,一份体检结果打破了小雨的平静生活——她被确诊为乳腺癌。这一年,她刚满二十五岁。2025年,为了寻求更好的治疗,小雨和家人慕名从外省来到福州某医院治疗。

  治疗期间,小雨突然持续高烧,免疫系统全面崩溃、癌细胞转移、被迫切除部分器官、全身疼痛,给小雨的身体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让她从一名对未来满怀希望的职场新人,变成了只能长期卧床、难以自理的病人。小雨及其家人认为这一切都源于医生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不当用药,且未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原本定期治疗和休养,我还能正常工作生活,可现在……”病床上的小雨声音虚弱,眼里噙满泪水。巨大的身心创伤和沉重的经济负担,让小雨一家与涉事医院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协商无果后,他们向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巧化干戈协议达成共识

  受理该案后,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通过与台江法院共建的医患纠纷联调机制,第一时间联系王惠萌法官介入指导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反复释法明理,既充分理解小雨及其家人的痛苦与无助,在安抚情绪的基础上引导小雨一家理性维权、合理主张,又与医院方坦诚沟通,剖析诊疗环节可能存在的瑕疵与风险,阐明相关法律责任。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医患双方最终就后续治疗安排、民事赔偿、精神抚慰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内容详实、权责明确的《人民调解协议书》。

  司法确认上门赋予强制效力

  协议虽已达成,但如何确保协议内容能够落到实处,成为小雨一家新的顾虑。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若一方违约,另一方仍需另行向法院起诉维权;而法院司法确认程序则能使该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若一方违约,守约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司法确认程序便捷、不收取费用。

  考虑到小雨病情严重,无法前往法院办理手续,王惠萌法官在收到调解委员会和当事人的申请后,当即决定启动司法确认“绿色通道”,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办理此案。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法官和法官助理携带相关材料来到小雨所在的医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调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在确认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后,当场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并依法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谢谢法官!你们不仅帮我们居中协调解决了争议,还专门跑到医院来办手续,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拿到裁定书的小雨父母难掩感激之情。这份在病床前完成的司法确认,不仅赋予调解协议“硬核”的法律保障,更通过精准到位的温暖服务,将司法柔情徐徐传递至当事人心里。

  从审判席走进调委会,从法院走进病房,法官用一步一个脚印疏通司法为民的“连心桥”,充分展现了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力量与人性化关怀的深度融合。

  近年来,台江法院主动将司法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通过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完善司法确认程序,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积极提供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入户调解、现场确认等便民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未缺席、司法关怀就在身边。

  下一步,台江法院将始终锚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在“减诉累、惠民生”上深耕细作、久久为功。进一步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持续做优做强“调解+司法确认”解纷组合拳,深化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的常态化联动,细化诉调对接流程、压缩案件流转周期,推动矛盾纠纷在诉前高效化解、定分止争。同时聚焦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完善“绿色通道”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优化各类便民服务的覆盖半径、工作精度、服务深度,为维护社会和谐、守护民生福祉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台江法院 洪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