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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民建聚焦中小企业用地难问题

  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11日电 1月11日,福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继续在福州召开。民建福建省委将目光聚焦到为中小企业解决用地难的问题。

  建议中明确,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在加强惠企政策落实、发挥财政纾困帮扶作用、加强金融支持、强化用电、稳岗等办法、加大科技帮扶和促进技改、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但在解决中小企业用地方面,却鲜见相关政策或扶持手段。

  当前,福建的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用地难,因受发展规模、投入产出强度、配套能力、购地成本等因素的制约,往往一地难求,极大地限制了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或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企业受限难以做大做强做优,也阻碍了一些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前景优、效益好的中小企业项目的顺利落地。

  中小企业是我省民营经济、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各产业链条上的主力军。我省应重视从土地供给保障方面着力,积极为中小企业解决用地难问题,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初始用地成本,促进中小企业提质增效。为此,民建福建省委建议:

  一是安排专项指标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出台政策,鼓励各地加大规划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推动中小企业进园集约生产、规范发展。要推动推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赁等多种方式供应工业用地,一方面可通过标准厂房建设,对产值及税收强度达到一定规模、符合环保的中小企业,可予以优先进园,中小企业可租可购,对购置标准厂房的允许厂房分割并办理产权证,以促进中小企业往规模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的方向努力发展。

  二是加强对工业厂房租售及法拍市场监管。对“法拍”地,应加强承拍人的报名条件身份审核把关,对没有经营需求的承拍人要严格审核,以避免有限的土地大量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引导规范工业厂房租金标准,避免厂房租金被炒作,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更大的资金负担。

  三是支持中小企业“挖潜增效”。针对入驻闲置厂房的企业,在符合规划、安全要求、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其通过厂房加层、利用地下空间、翻建等途径实施“零增地”技改,提高生产效能,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可予以减免相关税费等奖励措施;对长时间未产生产值及纳税的、亩产效率低的企业要制定惩处措施,倒逼企业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水平,或调动企业以厂招商,尽快转让;对长期批而未供的土地、闲置工业用地要开展全面排查督查,对超期未能有效实现利用的,要制定依法收回程序和办法,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应有效益和更大效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