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31日电(许宝灯 范立新) “法官,我现在就还钱,请尽快把我从黑名单中撤下来吧。”近日,被执行人邱某在得知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支付欠款。
2018年7月20日,邱某在李某经营的食杂店购买啤酒价款4900元,因货款一直未支付,李某多次催讨未果,向宁化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邱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某货款4900元。到期后,邱某并没有履行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邱某,邱某承诺10月底还款,到期后邱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拒绝到院。执行法官依法将邱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并再次电话告知邱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威严和执行措施的严厉,邱某第二天便约李某一同来到宁化法院,现场微信转账给李某货款及利息共计4900元。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