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矫治对象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近日,长乐法院联动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顺利完成一名矫治期满、刚满18周岁的青年的就业交接,让一名曾误入歧途的青年,真正有了岗、有了盼头、有了新生活。
矫治期满,回归路一度“没方向”
小陈(化名)父母离异后均另组家庭,小陈在成长中长期缺少家庭监护与正向引导,一度误入歧途,进入长乐区第二十二中学接受专门矫治教育。矫治期满,小陈刚年满18周岁,本该“重新出发”,可摆在他面前的是三道坎:无技能、无工作、无家庭帮扶。未来怎么走?面临回归社会难、就业难的困境,他迷茫,也焦虑。
法院“搭台”,多部门接力帮一把
“不能一矫了之,也不能让他回社会就掉队。”为做好专门矫治教育“后半篇文章”,长乐法院主动对接区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摸排小陈的就业意愿、身体条件、岗位适配度,又会同检察机关、人社部门反复沟通,最终为其牵线辖区某企业,匹配一个能学技术、能稳收入的岗位。
暖心交接,企业肯收、青年肯干
在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相关负责人员陪同下,小陈来到该公司入职报到。负责同志向企业介绍小陈的矫治表现及个人情况,对接岗位职责、薪资待遇、岗前培训等事宜;同时对小陈开展法治教育与思想疏导,帮助其调整心态、尽快适应职场。
小陈表示:“谢谢大家没放弃我。以后我会遵纪守法、好好干活,一定不让大家失望。”
就业,是矫治对象回归社会的第一块基石。近年来,长乐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构建起“法治矫治+心理疏导+就业帮扶+跟踪回访”全链条帮教体系。下一步,长乐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检、校、企、人社”联动机制,拓宽矫治青年就业帮扶渠道,做细安置帮教跟踪回访工作,以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举措助力矫治对象健康成长,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长乐、法治长乐建设。(本网综合 通讯员:薛友虹 陈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