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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法院:一案解多案消 督促履行的“乘数效应”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30日电(徐君鸿)“从一张风景照,到一段视频素材,再到一款商用字体,这些日常公众号运营的细节里,可能藏着容易被忽视的知识产权‘雷区’……”近日,在一场聚焦教育机构新媒体运营著作权侵权风险防范的专题讲座上,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法官正在为80余家教育机构负责人及新媒体运营管理人员解读身边典型案例及日常侵权风险提示。在这堂法治课后法官又促成二十余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达成和解,而这些都要从一张图片说起……

  用图侵权引发纠纷

  2026年春节前夕,惠安县某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刘女士一度陷入焦虑——因在微信公众号上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该教育机构被著作权人起诉至惠安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我们公众号主要用于招生宣传和教育分享,确实没有商业盈利的目的,现在被起诉,我们担心会影响机构声誉……”面对承办法官,刘女士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承办法官心里清楚:该案侵权事实清晰,但教育机构公众号具有教育公益性质,直接判决可能加剧双方对立,也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协调双方和解应当是最优解。

  于是,法官主动搭建沟通桥梁,向原告详细说明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和调解意愿,又向教育机构释明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引导其正视侵权责任。

  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双方逐渐达成共识,最终顺利签订和解协议,约定教育机构于春节前支付全部赔偿金,随后原告撤回起诉。

  履行义务一波三折

  然而,临近春节,新的难题出现了。承办法官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联系刘女士,了解履行进度。电话那头,刘女士满是焦虑:“法官,我们年前发了一批员工工资和奖金,眼下真的没有多余的钱付款,能不能商量一下节后我们收取一批学费后再履行……”

  在了解情况真实性及教育机构前期的付款困难后,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如实反馈给原告,积极从中协调。凭借前期建立的信任基础,原告对教育机构的临时困难表示理解,双方达成延期履行的共识,约定开学后再履行付款义务。

  本以为开学后一切会顺利推进,但春节返工后,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刘女士时,对方却以“生源减少、学费尚未收齐、机构经营困难等”为由,试图继续拖延履行义务。

  府院联动督促履行

  眼看款项迟迟难以到位,承办法官意识到,仅靠电话沟通已难以突破僵局。经多方考量,承办法官决定借助基层力量形成督促合力——主动联系教育机构所在地的司法所,与熟悉当地、了解教育行业的调解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督促工作。

  在略显冷清的教育机构办公室里,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开展释法说理与情理分析。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负责人终于正视问题:“法官,您说得对,再难也不能失了信誉。我想办法筹钱,今天一定把钱付了。”当天下午,承办法官便接到原告“款项已经到账”的告知电话。

  “‘多做一步、多想一层’,或许就能促成‘纸面权益’变成‘真金白银’。”承办法官感慨道。

  于是,一起原本要对簿公堂的纠纷顺利化解,更让惠安法院知产团队关注到了辖区教育机构在公众号运营中的侵权风险问题,开篇提及的讲座就此成型。

  讲座过后,惠安法院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对多起涉诉案件开展联合调解,已成功促成二十余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涉案教育机构送达《自动履行提示书》。而实质解纷的工作,仍在路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