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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批个人破产案件集中听证:筑牢制度落地“第一关”

  东南网11月28日讯(本网记者 柳绿 通讯员 厦法宣)11月28日,厦门中院对首批3例个人破产申请案件集中开展听证调查。这标志着《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完成从制度构建到司法实践的关键跨越。

  配套筑基:搭建制度落地的保障框架

  为确保个人破产制度平稳落地,厦门中院在首批个人破产案件立案前即以系统化配套举措筑牢前期基础。一方面,制定个人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指引,发布个人破产程序文书样式,为案件审理提供明确操作流程。另一方面,研发个人破产线上申请平台,上线个人破产案件智能办案系统,实现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提升工作效率。

  同时,强化个人破产制度宣传与部门协调联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渠道发布申请指南,全方位提升社会大众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认知度。协调联动厦门市破产事务管理局,明确咨询辅导方向,优化前置服务职能,统一申请标准,为后续案件高效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多维推进:规范案件审理的实操流程

  在完善配套保障的基础上,自11月3日首批案件立案审查以来,厦门中院以精细化司法举措服务案件审理质效提升。

  针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问题,法院主动对接,全程指导申请人补齐个人信用报告、家庭财务收支记录等关键材料,确保案件流程无缝衔接。

厦门中院对首批3例个人破产申请案件集中开展听证调查。(厦法宣供图)
厦门中院对首批3例个人破产申请案件集中开展听证调查。(厦法宣供图)

  结合申请人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实际情况,鼓励债务人优先选择申请重整或和解,既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诚信债务人提供债务化解的柔性路径,传递“鼓励偿债、促进重生”的价值导向。

厦门中院对首批3例个人破产申请案件集中开展听证调查。(厦法宣供图)
厦门中院对首批3例个人破产申请案件集中开展听证调查。(厦法宣供图)

  联合厦门市破产事务管理局,依托“厦门市破产信息平台”,对申请人基本情况、破产原因、财产及债务明细等信息全面公示,构建起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让个人破产程序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厦门中院对首批3例个人破产申请案件集中开展听证调查。(厦法宣供图)
厦门中院对首批3例个人破产申请案件集中开展听证调查。(厦法宣供图)

  精准核查:筑牢程序正义的坚实防线

  听证调查作为案件实质审查的关键环节,是保障程序公正与权益平衡的核心抓手。厦门中院围绕四大维度开展全面核查,确保审理专业性与公正性。

  一是主体资格立体审查,严格核实申请人在特区连续居住或经营年限,精准把握“因生产经营负债”的准入条件;二是婚姻关系实质审查,深入分析家庭财产混同程度,审慎认定共同破产必要性;三是资产负债穿透审查,全面核验财产真实性、债务合法性,科学判断破产原因成立与否;四是诚信状况深度审查,重点甄别申报信息真实性,筑牢防范制度滥用防线,彰显保护“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的制度价值导向。

  这一过程既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异议权,也赋予了债务人陈述困境、说明还款意愿的机会,实现各方权益的平等保护,也为案件后续处理提供坚实的事实依据。

  厦门中院的一系列扎实举措推动个人破产制度实践成效初步彰显。首批3例案件的集中听证已顺利完成,厦门中院将依法推进案件的审理工作,为后续司法实践积累宝贵经验。

  随着社会层面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认知度与接受度的显著提升,小微企业经营者、创业者等群体的咨询热情高涨,制度传递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理念正逐步深入人心。厦门中院近期还将启动第二批个人破产申请的立案审查,推动个人破产制度走深走实。

  下一步,厦门中院将持续深化改革探索,不断积累审判经验,健全适配特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个人破产审理机制,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厦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为全国个人破产制度建设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