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拖了六年多的工钱还能要回来!”近日,当原告钟某从被告郑某手中接过被拖欠已久的劳务报酬时,忍不住发出感慨。这起长达六年的劳务报酬纠纷,在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2019年,郑某雇佣钟某进行水泥路硬化施工。工程结束后,尽管钟某多次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催要报酬,但19000元劳务费却迟迟未能结清。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双方当初未签订书面合同,钟某能够提供的证据仅有部分银行付款凭证和几段零散的短信沟通记录。然而,这些有限的证据却清晰地反映了郑某长期拖欠劳务工资的基本事实。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敏锐地捕捉到短信记录中“郑某承认欠款事实”这一关键信息。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调解过程中,法官巧妙运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一方面,向郑某严肃释明长期拖欠劳务工资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钟某作为工人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引导钟某客观认识诉讼风险,从实质化解矛盾、尽快兑现权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协商。经过法官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为这段长达六年的讨薪路画上了圆满句号。
劳务报酬能否及时、足额支付,直接关系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法官提醒,务工人员在受雇时应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用工单位或个人应当诚信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如遇经营困难应主动与务工人员协商解决,否则将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劳资双方应共同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合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供稿人:长汀法院 陈玉茹 黄颖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