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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法院深化联调机制 联合派出所化解两起交通事故纠纷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法院与诏安县公安局深桥派出所协同联动,成功调解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2月26日,林某驾驶货车倒车过程中与杨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及车上的彭某、杨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彭某、杨某向诏安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林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开庭审理,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也与相关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沟通,主持原告与保险公司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但因驾驶员林某拒绝承担诉讼费等导致案件调解一度搁浅。了解到双方在事故发生前存在其他积怨,同时考虑到双方均系深桥镇某村村民,承办法官特别邀请深桥派出所民警参与本次调解,力求彻底解决矛盾。

  派出所内,承办法官及相关负责人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各个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及赔偿标准,分析各方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派出所民警就事故责任认定进行专业解读,通过法理阐释与情理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两起交通事故纠纷圆满化解。

  据介绍,本案的成功调解,是诏安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接下来,该院将持续开展好“办对、办准、办好”案件质量争优争先行动,深化联调机制,树牢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动、协同发力,共同构建合作新格局。(供稿人:诏安法院 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