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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道安“枫”景好 福清法院宏路法庭打造“‘枫’行宏路”品牌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25日电(陈钦祥 陈诚 林怡佳)六十载栉风沐雨,“枫桥经验”历久弥新。

福清法院宏路法庭。
福清法院宏路法庭。

  2024年1月,福清市人民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结合宏路法庭专业特色,推出“‘枫’行宏路”工作品牌。作为全省唯一一个集中管辖涉交通事故民事、刑事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法庭,福清法院宏路法庭以全域调解促推源头解纷,以专业审判促提办案质效,以系统保障促优市域治理,实现“枫桥经验”在道交领域多方参与、多元共治、成效再优、成果再显,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三级联调实现调解覆盖全域

  “我以为交通事故都要到市区调解,没想到在镇上就直接帮我调成了。”日前,在发生交通事故后3天,老王就在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多元调处中心”)龙田片区分中心拿到赔偿款。

  老王的案件是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全域大调解”机制实施以来众多成功案例之一。2022年3月,在福清市政府的支持下,福清法院升级多元调处中心建设。2024年5月,福清法院牵头福清市公安局、司法局、金融监管支局建立“全域大调解”机制,搭建以多元调处中心为塔顶,海城、龙高等公安交警大队下辖4个中队片区分中心为塔腰,24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石的“三级联调”新型解纷模式,有力将调解资源延伸至镇村一级,源头解纷成效不断凸显。

  在“三级联调”模式下,多元调处中心通过交叉调解、联合调解、提级调解等,协同化解道交纠纷,运行近3年来,调解成功4098件,自动履行到位理赔款2.4亿元。

  四个一体推动审判质效向优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宏路法庭在打造专业化法庭历程中,形成“民刑一体、审执一体、诉非一体、鉴调一体”的创新模式,实现审判质效不断向优。

引导各方共同参与诉前鉴定,释明伤残程度鉴定结论。
引导各方共同参与诉前鉴定,释明伤残程度鉴定结论。

  民刑一体办理,实现赔偿实质到位。宏路法庭协同福清市检察院细化交通肇事罪量刑细则,推动将民事赔偿情况作为认定被告人悔罪的重要情节,督促肇事方通过积极赔偿取得谅解。2021年以来,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或近亲属受偿到位6000多万元。

  审执一体衔接,实现执行质效向好。福清法院制定《交通事故案件审判执行协调工作指引》,指派执行团队进驻宏路法庭,健全案件判后、执前协同敦促履行机制,切实把执行通知、财产报告、限制高消费通知等条款嵌入到案件裁判文书中,明确妨害、逃避执行行为惩戒措施。2024年,该庭共引导、督促主动履行赔偿责任137件,金额1803.4万元。

  诉非一体联动,实现程序衔接畅通。宏路法庭推行指派“团队常驻+法官轮值”多元调处中心模式,做到以专业审判指导专业调解,在调解阶段做好当事人地址确认、诉状及证据副本预送达等审理辅助事项,对于未调解成功案件,调解员以结案报告形式反馈争议焦点等事项,有效缩短诉讼阶段耗时。对于在多元调处中心先行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的,根据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或予以司法确认;对于无法调解进入审理程序的,快审快结。

  鉴调一体推进,实现纠纷高效化解。为解决因诉前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导致公信力不足、重复鉴定等问题,2022年5月,宏路法庭在多元调处中心设立诉前鉴定专窗,创新推行诉前“鉴定+调解”机制,推动启动诉前鉴定308件,结合鉴定意见,促成调解成功98件,未能调解成功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缩短58天,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案件不仅要办得快,更重要的是要办得好,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追求。”宏路法庭庭长王凤翔说。

  机制创新擦亮基层治理底色

  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神经末梢”,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重要力量。在一次次的优化治理工作中,宏路法庭逐渐蹚出了一条新路子。

向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当事人发放残疾辅助器具。
向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当事人发放残疾辅助器具。

  宏路法庭坚持治理与审理并重,创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化审判暨源头治理工作月报,向福清市道安办、福清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每月通报交通事故涉诉态势、研判治理难点、共享典型案例,形成齐抓共管态势。例如,对于乡村非国标电动车占比较大、乡镇执法力量薄弱、村民交通安全法规意识不强,造成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的问题,宏路法庭会同福清市乡村振兴局召开道交法规进村规民约推进会,联合向福清全市509个村居制发《关于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融入村(社)规民约的倡议书》,为乡村交通安全定规则、立良俗。

  推动治理过程中,宏路法庭还注重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司法关怀工作:联合福清市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共建党建联盟,建立因交通事故致残当事人联动帮扶救助机制,拓宽救助来源,引入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机制,为46人发放榕代、保险、司法等救助款4127.8万元。

  “我们还推动23家基层治理单位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选派33名人大代表、村居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案件成功分流率从2020年的18.6%跃升至2024年的84.8%。”宏路法庭庭长王凤翔介绍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