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25日电(黄淑华 张芊芊)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前往枫溪司法所为困难当事人办理司法救助金发放手续。这是明溪法院首次采用“分期发放、委托第三方监管”的“滴灌式”救助模式,旨在切实保障困难当事人的权益,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
据悉,该案申请人系一起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家庭因案致困。为缓解其经济负担,减轻其生活压力,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
为保障当事人生存权与发展权,实现“当下救”与“长久助”的有机结合,明溪法院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与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对接,首次探索采用“分期发放、委托第三方监管”的救助模式,帮助当事人尽快摆脱生活困境,并引入第三方监管,确保司法救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当事人手中。
2024年以来,明溪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6.28万元,发放执行保险救助14.64万元。接下来,该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贯彻“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工作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能力水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在身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