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冯灵卉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之美誉,拥有江南保存最完好的明清古建筑群,各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胜枚举。近年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泰宁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局,立足当地实际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催生城乡历史文化多方联动保护新机制,走出一条“听民声、解民忧、惠民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新路子。
位于泰宁县大龙乡里坑村的老虎际有着一种独特的建筑——吊脚楼,其依山傍谷、拔地而起的搭台既不损地表原貌,空间又得以充分利用,彰显了人与自然生态和谐共存的内涵。然而,这座历经百年的古村落也存在坍塌风险、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卫生环境脏乱等问题,亟须修复“重生”。
泰宁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立案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和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对老虎际进行修复、保护。在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乡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各方制定了修缮协议并向上争取了400万元补助资金。修缮工程围绕村落核心范围,就地取材对破损传统建筑进行修缮,最大程度保持老虎际传统村落风貌。
据了解,泰宁县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文物保护办案组,实地查看多处文物保护单位,走访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乡政府、村民委员会等详细了解文物保护单位的赋存环境、历史风貌和管理维护情况。同时,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圆桌会议+跟踪回访”的办案模式,为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