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彭忠华 谢丹婕
今年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流程监控作为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三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案件流程监控全覆盖、全程化、实质化。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守牢“三道关口”,细化受案审核,严把进口关,严格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确保受理的案件符合规定;强化流程审核,严把过程关,监控案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流程操作,避免因流程操作不当造成案件假性超期;实化结案审核,严把出口关,对已办结的案件,详细审核案卡填写、文书制作、办案程序、案件材料等内容。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抓住“三个重点”,对重点案件“重点把控”,把不捕不诉、撤回起诉、涉黑涉恶等列为重点案件;对重点人员“重点把握”,把问题频发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检察官列为重点人员;对重点环节“重点把关”,把收送案、退补、换押、判决审查等节点列为重点环节,做到“重点把关”。
此外,洛江区人民检察院还用好“三项机制”,在完善通报机制上下真功夫,坚持不定期通报制度,列明存在问题和发生的环节,分析问题发生原因;在完善内部沟通机制上使真力,与业务部门建立流程监控工作协调机制,根据流程监控情况定期向业务部门检察官反馈问题;在完善外部联动机制上用真心,针对侦查机关在移送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在良性互动中共同提升办案质量。
据介绍,自“三三”机制运行以来,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向业务部门发出流程监控口头提示26份,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4份,有效提升了流程监控实质化、刚性化、专业化水平,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