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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执拘联动”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23日电(祝诗偲)“法官,我马上凑钱还款,我要和解,别让我在拘留所过年!”近日,法院抓住春节“黄金期”集中执行,“执拘联动”,促使被执行人在收押前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取得良好执行成效。

  申请执行人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食品有限公司、刘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投资款5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1万元。执行过程中,鼓楼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亦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鼓楼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气条机等设备及刘某名下房产,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并未按约定还款,截至日前仅还款5万元。经法院多番催促,刘某只是撒泼耍赖地说自己没钱。

  根据申请人的拘留申请,鼓楼法院依法控制被执行人刘某,并送拘至福州市拘留所拘留15天。在拘留措施的威慑下,刘某一改口风,联系到执行法官:“法官我有钱还了,请再帮我组织调解,别让我在拘留所过年啊!”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再次在拘留所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在当日收到第一期款项25万元后同意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对刘某的拘留措施。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通过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处罚措施,进一步督促执行,从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经办法官黄宜财在做完解除拘留手续时说道。

  近年来,部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消极执行、抵抗执行,往往抱着侥幸心理,无视法律权威,自以为“赖账不还”司法部门无计可施。

  “我没赚那么多,没那么多钱!”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肖某某、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鼓楼法院查明王某某近两年有工资及公积金收入近61万余元,却未偿还本案的借款,遂立即向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上交上述收入,并组织双方到庭调解。调解过程中,王某某依然在狡辩,拖延履行。

  面对王某某的隐匿财产行为,鼓楼法院根据申请人的拘留申请,当场依法向王某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并采取拘留措施。在送拘的途中,王某某向其哥哥求助,并请求与申请人进一步协商,暂缓送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主持双方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分期还款本金64.6万元及利息28万元,王某某的哥哥对本金部分的还款承担担保责任。调解当晚申请人收到第一期款项30万元,并向法院申请撤回拘留申请。和解协议签署完,已然到了深夜十一点,“能让申请人年前拿到一笔执行款,工作到再晚也值得!”经办法官郑艺凤说道。

  恶意逃债不仅会面临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更有甚者将承担刑事责任!鼓楼法院在福州市拘留所成立全市首家“执拘联动中心”,持续深耕“执拘联动、以拘促执、以拘促和”工作机制,以“办一事成一事”的攻坚决心及“小案不小办”的工作态度,重拳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隐匿财产等行为。2024年以来,鼓楼法院共拘留被执行人21人,实际送拘7人,移送拒执审查2人,通过拘留措施达成和解11人次,敦促腾房3套,拘留调解率达66.7%,拘留措施成效显著,执行力度不断彰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