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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还款 法官刚柔并济破僵局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19日电(缪文燕)据悉,2020年8月,林某甲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凌先生借款3万元,偿还了借款本金5000元,剩余25000元逾期未还,凌先生遂向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林某甲应向凌先生返还借款本金25000元及支付利息。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商讨案涉款项偿还事宜,林某甲同意分期向凌先生偿还款项,但林某甲在偿还完四期共计2000元后被刑事拘留。

  当林某甲被释放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林某甲,告知其若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面临十五天的拘留。林某甲却“摆烂”地表示其已被刑事拘留过,对十五天的拘留已无所畏惧。

  行动当天,执行法官前往林某甲住所,发现其家中尚有幼女,为保护其子女的身心健康,法官立刻转变工作思路,采用柔性执法的方式通知其到法院配合工作。

  林某甲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摆烂”也无法解决问题,倘若消极履行义务不仅将面临司法惩罚,还将对子女的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在法官充分的释法说理下,林某甲终于放下心中的执念,当场偿还2000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将予以分期偿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