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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赌博神器”并传授犯罪方法 害人又害己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18日电(晋研)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时围坐在桌前搓麻将、打扑克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殊不知有些有心之人售卖特殊赌博道具,探索“生财小门道”,将娱乐演变成违法犯罪,既害人又害己。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犯传授犯罪方法罪案件。

  2023年2月至7月间,被告人程某明、钱某华在福州市某小区开设工作室,多次向他人销售赌博作弊道具和器材,并向购买者传授使用设备和道具进行赌博作弊的犯罪方法。

  2月至3月间,被告人程某明向买家黄某及方某出售赌博作弊用的记号扑克牌,并通过微信提供相应的售后咨询。3月至7月间,程某明、钱某华向买家李某凯及林某秀出售改装后专门赌博用的手机、隐蔽式耳机、赌博作弊用的扑克牌以及赌博作弊用的麻将和配套的眼膜,并用微信为买家提供相应的售后咨询。

  2023年7月28日,公安机关在福州市某工作室对被告人程某明、钱某华口头传唤到案。经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程某明、钱某华工作室内提取扣押的一部改装手机侧面带有摄像头,出售给买家林某秀的改装手机设备为窃照专用器材。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明、钱某华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告人程某明、钱某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钱某华主动退出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其可以适用缓刑。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程某明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钱某华在缓刑考验期内,必须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明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钱某华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钱某华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程某明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八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传授行为,则既遂,不考虑被传授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方法。本案中,程某明、钱某华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售卖赌博工具的方式将在赌博中控制输赢的方法传授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娱乐”不逾界,赌博要远离。十赌九诈,不赌为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远离赌博,家和业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