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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走私还帮人洗钱?法院判了!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19日电(李炜)近日,连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走私龙虾实施洗钱犯罪的案件。

  2022年5月27日,被告人何某莺明知其男友林某付经营走私龙虾生意,仍按照林某付的指示,提供自己名下的某银行账户收取走私龙虾款24.4万元。6月5日,何某莺将收取的走私龙虾款20万元转账到本人名下的另一银行账户,再转账到他人的银行账户。

  连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莺明知他人实施走私犯罪,仍为掩饰、隐瞒走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提供银行账户收取非法收益并转账的方式转移资金,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综合考虑被告人何秀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法官提醒:实施洗钱行为对国家利益、对社会秩序、对自己生活百害而无一利。我们应当切实增强反洗钱的意识,不随意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等,不随意用自己的账户替别人提现,守住身边的“钱袋子”,坚决抵制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