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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明确分工职责 专班专人推进 加强试点创新

  日前,福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

  以“十个有”为重点开展建设

  《意见》提出,此次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目标为,结合福建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持续抓基层打基础;组织各地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以“十个有”为重点,分批开展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即有值班室、有宣传栏、有预案、有台账、有信息员、有预警设备、有队伍、有卫星电话、有仓库、有避灾点,到2023年完成全覆盖;推动构建责任全面落实、上下衔接有序、响应快速及时、指挥高效顺畅、风险管控严格、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风工作体系。

  内容涉及五方面17项

  根据《意见》,建设内容包括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先期处置能力、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和增强防灾抗灾韧性等五大方面17项内容,包括乡镇(街道)完善防汛工作指挥机构,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担任乡级防指指挥,明确承担乡级防指具体事务的办公机构和工作人员;乡级防指和村级防汛小组有固定办公、值班场所,配备电话、传真和电脑(含网络)等设备;系统修订乡村两级防汛应急预案,侧重快速反应和先期处置,完善职责分工、监测预警、组织动员、转移避险、安全管控、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内容;组织力量对辖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危旧房屋、排水设施、河道、水库山塘、堤防、低洼易涝点、旅游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农家乐、学校、卫生院、避灾点、道路桥梁、渔港渔排、在建工地等有潜在风险的区域、重点防御单位进行排查;对辖区可能受灾害风险威胁的人群进行排查,对需转移对象进行建档立卡,施行动态管理,建立需转移对象清单和转移避险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系统。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分别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防汛工作动态、灾险情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优化相关雨量、水位监测站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设备的布局建设,加强现有监测站点、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及时、稳定传输监测数据;乡镇(街道)按照不少于15人、村(社区)按不少于5人的标准分别组建应急队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演练侧重检验应急处置流程熟悉程度、协同配合能力,可采取桌面推演、现场演练、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乡镇(街道)应提前制定救灾应急工作方案,明确生活保障、应急抢修、卫生防疫、灾情核查等工作分工和责任。

  分步实施明年底前完成

  《意见》明确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分工和相关部门职责,并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实施,于2023年底前完成全省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络员和工作定期调度机制,落实专班专人全力推进,确保建设目标和任务落地见效;加强资金保障,落实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支出责任,省级将适时对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加强试点创新,及时总结经验,挖掘特色亮点,为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提供有益借鉴;加强督导评估,将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防汛重点工作,加强督导评估,对进度较慢、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