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是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紧抓节前执行“黄金窗口”,聚焦涉民生、小标的等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以强有力的举措回应群众期盼,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重拳出击,强制措施彰显司法权威。张某甲系鲍鱼养殖户,自2021年起拖欠张某乙龙须菜款81400元,张某乙多次催收无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张某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未如实申报财产。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从罗源县鉴江镇古郁码头乘船前往张某甲作业渔排,依法出示拘传票后将其强制拘传到院。经核查发现,张某甲刻意规避执行,长期使用他人微信账户进行收付款,且存在大额资金往来记录,其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形。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张某甲予以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威慑力,张某甲一次性还清欠款,该案顺利执结。
刚柔并济,善意执行化解陈年积案。申请执行人叶某某与被执行人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3万余元,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于2014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026年初,申请执行人反映躲避十几年的被执行人林某某近期将返家为儿子操办喜事,执行局立即恢复执行,并查明被执行人同时涉他案担保责任。面对执行契机与公序良俗的平衡,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未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经多方辗转联系被执行人亲属开展调解工作。经多轮沟通,最终促成被执行人亲属代为偿还18万元,两起历时十余年的案件一并圆满化解。
精准施策,双向纾困破解执行困境。申请执行人官某、郑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2.5万元,被执行人履行4万余元款项后便不再还款。行动中,执行干警将陈某某拘传到院,了解到双方均面临困境:被执行人因另案债权未收回致经济困难,申请执行人则面临岁末支付工人工资压力。执行干警以“如我在执”的共鸣视角,耐心组织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新的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5万元,并就余款作出分期履行承诺。这一执行方案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考虑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实现了双赢效果。
本次岁末专项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26人次,依法拘传11人,决定司法拘留3人,促成执行和解6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40.6万元。
下一步,罗源法院将继续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实施“精品罗法”工程,持续深化“阳光执行”品牌建设,全力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罗源法院 张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