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7日电(任婧)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近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针对母亲雷某某未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步送达《家庭教育告知书》,以司法力量督促年轻父母“补位”家庭教育,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悉,蕉城法院在审理雷某某与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发现,婚生女陈某某出生后长期跟随祖父母共同生活,陈某因犯罪入狱后,雷某某在孩子的日常陪伴、品德引导、身心健康关注等方面存在明显缺位,未能为孩子营造符合其成长需求的家庭教育环境。为及时纠正这一失职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据此,蕉城法院作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雷某某到蕉城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学习雷某某如何履行监护人职责、开展科学家庭教育。在法官引导下,雷某某通过视频通话联系婚生女陈某某,询问其生活、学习、健康情况。承办法官亦通过电话向孩子祖父母释明探望权的法律意义和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并明确其应积极协助雷某某行使探望权的法定义务,努力降低离婚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同时,法院向雷某某及陈某送达《家庭教育告知书》,再次明确家庭教育的核心要求:要履行教育责任、科学教育以爱育心、合力守护成长,即便父母分居或离异,也应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得因任何理由拒绝、怠于履行,更不得实施歧视或家庭暴力。
据介绍,蕉城法院发出该份“一令一书”,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生动践行,法院通过司法干预,及时填补家庭教育的空白,让孩子能重新获得父母的关注与陪伴,保障其在品德、身心、安全等方面的发展需求,引导全社会尤其是年轻父母重视家庭教育。
接下来,蕉城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通过随案发出《家庭教育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温馨提示》、开展家庭教育宣传、联动专业机构提供指导等方式,推动更多父母树立“依法带娃、科学带娃”的理念,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在家庭的温暖与法律的守护中,向阳生长、逐梦前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