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20日电(陈杨蛉)近日,连江法院联合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连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在万星广场共同举办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在专门设立的普法宣传台,向群众发放消费者维权案例宣传册,针对群众提出的消费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问题,耐心答疑解惑,并向群众普及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为大家提供详细清晰的立案指南,得到现场群众的连连赞扬。
“我在网上买的保健品,吃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根本没有宣传的功效,这能怎么办?”一位阿姨来到咨询台问道。
“伊姆啊,像这种夸大产品功效的情况可能涉及虚假宣传。您还有没有当时的购买凭证或者购买记录,这都是维权的关键证据。您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拿着有关证据到法院起诉。”法院干警耐心地向阿姨解释,阿姨听后连连表示感谢。
面对消费者在现场提出的诸如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线下消费遭遇瑕疵、预付式消费退款难等问题,法院干警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积极为大家答疑解惑。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针对群众关心的产品质量、霸王条款等问题,法院干警不仅向群众详细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法律规定,还详细介绍了维权建议和维权流程。
许多群众纷纷表示,今后将更加注重保管相关消费凭证,一旦遇到相关消费纠纷,也将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事关千千万万家。下一步,连江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以公正司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促进连江县经济的健康发展贡献司法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