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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法院:女法官普法 为妇女权益护航

  当晨曦染红晋安湖的涟漪,一群身着法袍的“蒲公英”早已奔赴街头巷陌——她们是母亲、妻子、女儿,更是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天平守正义的司法卫士。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法院“蒲公英女法官普法宣讲团”以行动诠释担当,以专业传递温度,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为妇女权益保障注入司法力量。

  法治春风暖,巾帼绽芳华

  “家务劳动补偿可量化,家庭付出同样值得尊重。”“遭遇家暴时,人身保护令就是护身符。”……宣讲团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在晋安湖公园普法现场,宣讲团成员陈金、黄芳、郑伊婧以新颁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等为切入点,对群众们提出的“丈夫隐匿财产怎么办”“职场遭遇性别歧视如何维权”等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的民生问题,一一作出详细回答,让法律条文变得鲜活可感,受到妇女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来离婚时能主张家务补偿!”“终于知道怎么申请保护令了!”群众纷纷拿起手机记录法律要点。宣讲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典型的案例引导广大女性主动学法、敢于用法,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以案释法润民心,维权课堂零距离

  日前,“蒲公英”宣讲团成员法官林国童、姜静分别走进岳峰法庭、新店法庭辖区内的基层社区,通过法律咨询、案例讲解等形式,为居民送上“法治礼包”。

  林国童带队走进象园街道乐园社区,结合“学雷锋日”和“法律专员服务日”活动,以趣味问答的形式,为现场居民普及民事侵权、房屋租赁等领域常涉的热点法律问题。

  姜静以“与法同行·保护她权益”为主题,为新店镇新秀社区的女性居民们带来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堂。课堂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女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展开,结合实际案例,带领大家了解女性在家庭生活、职场生活可能遭遇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形,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应的维权途径。现场居民认真聆听,积极互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荣誉激励再出发,法护万家显担当

  在晋安区妇联举办的“‘晋’展风采巾帼聚慧”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5周年宣讲会暨“好婆婆”“好媳妇”表彰会上,“蒲公英”女法官普法宣讲团成员、民一庭吴仕红庭长获得“好婆婆”荣誉称号。宣讲团成员李卓从女法官的视角出发,讲述自身奋斗历程和所思所悟,充分展现晋安法院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赢得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蒲公英”女法官们既是定分止争的裁判者,也是孝老爱亲的践行者,更是法治精神的播种者。正如她们所言:“我们不仅要做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要成为法治星火的传递者。”

  柔肩担正义,法徽映初心。在这个属于女法官的特殊节日里,晋安法院“蒲公英”女法官们正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担当,让法治种子在晋安、在榕城大地生根发芽。未来,这支“她力量”将继续以司法之力破难题、护民生、守万家,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安、法治晋安建设贡献法治动能。(晋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