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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追妻进派出所 一男子获刑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11日电(陈宇丹 林怡佳)俗话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福清一男子醉酒后驾车欲追闹矛盾的妻子,结果自投罗网到派出所,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近日,福清法院审结该起危险驾驶案。

  2022年10月的一天晚上,黄某和妻子刘某在福清市某饭店与亲戚一起吃饭喝酒。席间,黄某与刘某发生争吵。不愿让亲戚难堪的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从饭店离开。黄某随后便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追赶。期间,二人在路边又发生争吵。刘某怕被黄某殴打,遂驾车前往派出所求助。黄某将普通二轮摩托车停放在派出所门口后也跟进派出所。民警在向二人了解情况时,发现黄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黄某进行吹气检测,黄某拒绝配合吹气检测。随后,民警带黄某到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8.2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福清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黄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醉酒危害不言而喻,就更别提醉酒后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了。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请杜绝侥幸,拒绝酒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