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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三明市委主委黄月珍:加强村史编纂,传承乡村记忆

  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13日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福建省政协委员、民建三明市委主委黄月珍
福建省政协委员、民建三明市委主委黄月珍

  福建省政协委员、民建三明市委主委黄月珍在福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建议,加强村史编纂,传承乡村记忆。

  黄月珍指出,村史是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记述其发展沿变情况的史志性文体。村史编纂工作是文化振兴、打牢乡村文明根基的重大工程之一,也是记录乡村历史变迁和发展进程,传播乡土文化、传承民风家风、留住乡音乡愁的重要载体。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为此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应积极引导、大力扶持村级史志编纂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创新工程,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少乡村历史文化遗存已经或正面临着被消失的绝境,亟待我们去保护和传承。为此黄月珍建议:

  首先,要加强村史编纂工作统筹领导。成立市级村史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由宣传、文化、档案、教育、政协文史委等相关部门和各大院校专家、学者组成;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统筹指导各地及时发现、培养编纂史志人才,选配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史知识政治理论和写作水平,且热爱方志工作、对本地区情况熟悉的同志开展编纂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其次,要聚力深挖村史文化内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鼓励乡村史志修编”,为传统文化、乡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提供了重大契机,通过乡村史志编纂,有助于培育文明乡风,深入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为此,鼓励各方汇聚力量,深入挖掘真实全面的村落历史文化内涵,具体包括一是系统记录村落历史,包括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历史沿革和之后的发展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等的演变轨迹和时代进程。二是全面梳理村落文化,包括地理环境、风景名胜、传统产业、生产工具、生产技艺、土特产品、民俗风情、方言土语、异闻传说、歌谣谚语、村规民约、民间艺术等。三是村落的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村落移风易俗的有效举措。四是村落中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当地村民文化活动和文艺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发展等。

  再者,要加大村史编纂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组织、文旅、教育、关工委等部门应积极开展村史“进基层”、“进景区”、“进校园”等活动,将村史中富有教育意义的民俗风情、传说故事、名人传记、村规民约等纳入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中;并印制成册发放给村民阅读传承,有计划的在宣传栏等处刊出。同时,可将各村的历史沿革、村规民约等重要内容刊刻在村口要道、公园或村委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扩大宣传面。同时,可借助拟新建的“村史馆”开展“村史馆里说党史”系列活动,将红色资源变成党史学习教育的鲜活教材,打造成群众家门口的学习教育阵地。

  同时,要强化村史编纂工作基础保障。一是积极统筹、落实资金保障,对各地破损历史古迹进行修缮、保护;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传承发展。二是鼓励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绩突出村建立“村史展览馆(室)”,把村史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记录下来,在展馆中公开展出,使其成为成为勾勒乡村记忆、留下美丽乡愁的重要平台,每年评选出一批“省级乡村记忆示范点”,并落实资金奖补。三是档案、图书馆、党史研究部门开设专门的村史资料收集、传阅专栏,对涉及乡村史实的档案资料、口述资料、影音资料以及其他文字材料做到及时接收、妥善保管,认真考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准确使用,逐一理清历史的发展脉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