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解读《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诏安县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实落细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诏安县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诏安县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从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力度、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更大力度保就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需求、全力稳外贸稳外资、加强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保障、保基本民生等8个方面提出38条措施。

  (一)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力度,共12条措施。主要是:1.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和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2.全面开源节流增财力。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以零为基点,以绩效为导向,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抓实抓好项目库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预算资金统筹整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重要任务,切实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深挖全县新增耕地潜力,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年初将1000亩补充耕地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产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保障我县项目用地基础上出让多余指标,预计全年可为财政增收上亿元;针对重点项目土地招拍挂工作,形成表单化流程实时推进,组建专班提前介入,研究破解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要素保障问题,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前的有序沟通衔接,争取快审快报快批。3.开展金融助力“硒旺”诏安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富硒产业的信贷支持,力争2022年末全县富硒产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富硒产业贷款占涉农贷款占比逐年提升;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制,强化对富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2022年支持覆盖面力争达到50%,并实现逐年提升。4.推动督促金融机构减费让利。继续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力争2022年末,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诏安汇通村镇银行两家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再下降50个基点。5.拓宽融资贷款渠道。创新财政、金融支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破解农业融资难题,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步伐,在我县全面开展财政金融互动助推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业务。由省、县财政提供2000万元风险补偿金,采用风险补偿金按比例放大10倍的方式,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金互动农业担保”业务,遵循“扶持重点、实行双控、自我保障、风险共担”原则。发挥政府政策支撑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金投向县域内的农业经营主体,形成“政策引导为基础、信贷担保为桥梁、金融投入为保障、企业发展为抓手、产业发展为目标”的财政金融互动惠农新模式。扶持重点:该项业务重点扶持我县辖区内从事农业及涉农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重点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6.提升审批服务速度。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住房公积金贷款,从受理到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将15天的审批流程缩短至4天内完成;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办结,将办结时限从2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受理到审批的办结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用水入户手续办理,将7天的办结时限压缩成2天,并且实行先安装通水再补办手续的工作机制;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使报告书审批时限从13个工作日减少为1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时限从8个工作日减少为1个工作日。7.有效压减企业办电成本。认真执行诏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台的《关于印发诏安县用电容量1250kVA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诏工信〔2022〕33号),1250kVA及以下高压用户由政府出资建设外部配电工程,减轻企业办电成本。8.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全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的配套费按照每平方米10元进行征收,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投资建设积极性。9.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积极做好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的增量和存量留抵退税工作。将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办理时间由10月份提前到6月份。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基础上,将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10.落实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中出现亏损的困难企业以及2022年被列入疫情高风险区以及被纳入封孔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且出现亏损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11.免征相关行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对企业、物流、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等六大行业免征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将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按年度纳税的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2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参照执行。12.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房屋业主减免同一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至少三个月租金帮助其渡过疫情难关且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征减免租金的不动产2022年度六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