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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善意执行 “活水养鱼”巧妙纾困解纷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22日电(潘喆 王梓哥)近日,台江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以“活水养鱼”的方式,助企纾困、以执促和,顺利完成一起房屋租赁案件的执行工作,巧妙化解各方纠葛长达4年的矛盾。

  2011年,某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租得一办公楼中部分楼层场地,该校于2012年将场地转租给第三方某口腔医院。2018年,出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承租人的转租行为违反租赁合同。经法院判决,承租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搬离租赁地点,并支付占用费等费用。但判决生效后,承租人、次承租人均未主动搬离,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刻前往讼争地点张贴公告,先后数次实地走访,与被执行人、案外人进行沟通要求其尽快搬离。案外人对该案执行工作颇有异议,先后多次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尽管经法院审查后均认为其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但案外人仍迟迟未完成清退。案外人某口腔医院表示,其在案涉场地存放大量医疗设备及办公用品,若没有过渡期立即搬迁将造成数千名还未完成诊疗口腔患者无法就医,数百名员工骤然失业,将给其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目前已租得新址并正在装修筹备中,请求法院能够给其过渡期平稳完成搬迁。而申请执行人却表示,由于被执行人和案外人自法院判决生效后始终未清退,为时数年之久,对其已失去信任。

  一边是涉及案外人的企业稳定经营问题,一边是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方博弈之下该如何平衡?如何寻求助企纾困、化解纷争的“最优解”?

  经过审慎思考,执行法官决定将“刚性”执行措施与“柔性”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相结合,兼顾各方利益,巧用“活水养鱼”的方式,通过沟通与督促来弥合差距,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维持正常经营生存,形成有水之源,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提供养分、持续供血。

  法官积极组织各方沟通协商,打破僵局,寻求利益平衡点。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案外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加快新店装修筹备进度,尽快确定搬离期限,送达预处罚通知,责令其不得再次拖延搬迁;另一方面通过释法说理让申请执行人从长远出发,考虑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现状与困境,并告知其法院后续将采取督促执行措施及打击拒不执行的惩戒手段等,以打消其顾虑。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案外人某口腔医院应于一个月后开始搬迁,并在此后一周之内完成所有清退工作。

  在案外人履行清退义务过程中,法官也加大督促力度,实时掌握案外人搬迁计划及进展情况,并多次前往现场核实筹备情况、确认搬迁进度,监督其按期履行义务。在此强有力的督促引导之下,案外人终于按期完成清退搬离工作,并将诉争场地交还申请执行人管理。

  下一步,台江法院将继续坚持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司法为民、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抓手,将企业纾困解难摆在重要位置,在发挥“刚性”强制执行权威的同时,积极践行“柔性”善意文明执行,让“两难”案件收获“两全”的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