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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金喜列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3日电(方靖) 9月22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十六届第六十次审判委员会,对一起虚假诉讼民事再审案件进行讨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吴金喜依照法律规定列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谢开红主持会议。

(检察长吴金喜列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吴金喜列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近年来,虚假诉讼这一侵入法治肌体的“毒瘤”,不仅让人民群众深受其害、深恶痛绝,而且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一度成为公平正义的“绊脚石”。人民群众对虚假诉讼反映强烈,防治虚假诉讼司法机关责无旁贷。谢开红院长提出,防范整治虚假诉讼要深化思想认识、注重防范甄别、强化协同惩治。

(吴金喜检察长列席市法院审委会并对案件发表意见)
(吴金喜检察长列席市法院审委会并对案件发表意见)

  吴金喜检察长列席市法院审委会,对案件发表意见,并就防治虚假诉讼,提出三点意见。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金喜)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金喜)

  一、坚持为人民司法,摘除“毒瘤”维护司法权威

  防治虚假诉讼,不能仅满足于形式上依法办理和就案办案,更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从政治上看,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务实行动中的实践,将心比心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从严从实惩治虚假诉讼。比如,除了撤销原审裁判之外,还可以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拘留等惩处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罚款,既是基于《民事诉讼法》及惩治虚假诉讼有关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也是对虚假诉讼加以严厉惩戒的体现,有助于增强司法公信,震慑潜在的虚假诉讼行为。

  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当好“猎手”提升监督质效

  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为当好“猎手”,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同步推进、证据互通、程序互促、成果共享、以案挖案。在强化精准监督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共建崇尚诚实信用、遵守公序良俗的法治文化,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诉讼打假”。

  当好“猎手”,还要充分发挥案例作用。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相信通过今天讨论的这个案件,对于全市虚假诉讼案件的处理,如何把握认定虚假诉讼的“标尺”、如何加强虚假诉讼犯罪相关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等方面,都可以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坚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动社会治理

  加大虚假诉讼防治力度,推动建立社会治理综合体系,始终是司法机关共同努力的方向。防治虚假诉讼离不开司法机关的密切协作、有力配合,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虽然工作分工各有不同,但都是防治虚假诉讼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更新理念,强化精准监督意识,进一步抓好“五号检察建议”的落实。通过民事案件虚假诉讼智慧监督系统,提升运用科技手段发现线索的能力;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处理好虚假诉讼中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衔接问题;在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方面深化防治虚假诉讼检法合作机制,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虚假诉讼防治,推动建立社会治理综合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秩序,增强司法公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