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5日电(陈秋容 陈晨)“没衣服换了?没事,去他家挑。”“没香烟抽了?没事,去他家拿。”这样的事情多次在王某家中发生。
据了解,家住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西宅村的王某与郑某认识很久了,郑某知道王某家中厅堂不锁,于是借此多次上门“小偷小摸”。
从2021年6月开始,郑某先后到王某家中盗走笔记本电脑一部、黑白短袖各一件、香烟十余根以及一套保安服偷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共850元。日前,郑某因犯盗窃罪被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长乐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盗意识,加强防范手段,外出时一定要将门窗关好、锁好,让犯罪分子无可趁之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