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5日电(江含慧 潘喆)近日,台江法院一审审结一起因火锅店虾滑吃出毛发而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台江区某火锅店应一次性退还原告小王用餐费用325元并十倍赔偿3250元。
据悉,某日小王到台江区某火锅店用餐,支付用餐费325元,在用餐过程中小王发现商家提供的虾滑中存在毛发异物,要求赔偿遭到商家拒绝,便向公安机关报警。双方在公安机关和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调解中,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小王遂向台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火锅店退还用餐费325元,赔偿用餐费的十倍即3250元以及健康损失费1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台江区某火锅店提供给小王食用的虾滑中存在有毛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混有异物食品的规定。小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台江区某火锅店退还用餐费用325元并支付十倍赔偿即3250元合情合理,但因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健康因此遭受损害,故其主张该火锅店赔偿健康损失费1000元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用餐的过程中吃出毛发或许是司空见惯的事,多数人或许会无奈选择默默忽视。事实上,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及时拍照、录像取证,立即与商家进行沟通,可以向12315进行投诉,或联系市场监管部门等协调处理,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不仅仅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更是给当下餐饮行业的环境卫生状况敲响警钟,有助于提升商家食品卫生安全品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