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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讲活动

  近日,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讲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廖祖辉主讲,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应急管理领域最重要的基础性法律之一,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完善了维护公共安全的顶层设计,为推进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法治路径。宣讲活动上,廖祖辉从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亮点、对政府部门的要求以及如何贯彻落实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廖祖辉提出须从六个方面贯彻落实新修改《安全生产法》,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是政治站位要立于“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升七种能力,做到“以上率下”,在主责主业上“走前头,作表率”。

  二是应急工作要行于“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压实责任链条,盯紧突出重点工作,通过南平市应急管理平台一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平台,加强信息化监管。

  三是应急管理要善于“统”。从发挥议事协调机构整体联动作用、健全完善“一案三制”体系、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支援保障等方面着手,做好“统”的工作。四是安全风险要精于“防”。要牢固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理念,强化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构建事前预防体系,着力打造事后“回头看”制度,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是应急响应要敏于“快”。加快构建应急指挥体系,加大预案演练力度,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持续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

  六是应急事务要勇于“改”。应急管理部门在改革中产生,也必然在改革中发展。要坚定不移用好“改”这个“关键一招”,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抓总、抓统、抓综合协调的优势,奋力破解在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问题,努力在应急管理领域率先突破、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