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8日电(晋研)2021年初,林某等3人因福建某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其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向晋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晋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随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福建某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将分期履行拖欠款项。
上述仲裁调解生效后,因福建某实业有限公司未在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其义务,林某等3人分别向晋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执行标的合计26.55万元。
绿色通道,专人办理
经晋安法院立案审查,上述三案被执行人为同一家公司且均涉及追索劳动报酬,为保障执行效果,提高执行效率,指定专人对上述案件进行统一办理。
网络查控,控制财产
立案执行后,案件承办人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被执行人发起了网络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近一万元。另经查控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有一部大众牌车辆可供执行,案件承办人随即冻结了该车辆的抵押、过户等的办理手续。
限制消费,电话约谈
因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执行依据确定的义务,案件承办人依法将其纳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并电话约谈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督促其履行义务,其法定代表人称拟在两周内一次性履行,如逾期未能履行,同意将上述车辆交付法院拍卖,用于偿还上述债务。
执行威慑,主动交付
被执行人承诺期限到期后,因其仍未能履行义务,本案承办人再次对其进行了约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交付车辆,以便拍卖,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并视情况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迫于法院的执行威慑,2021年8月26日,被执行人主动将名下车辆交付至法院进行拍卖。
协商议价,拍卖成交
经对该车进行委托评估,评估机构于2021年9月15日作出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226300元。被执行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认为该车市值为30万元。为避免双方因异议拖延执行,本案承办人多次组织协调双方议价,最终双方一致同意以30万元作为议价参考价,起拍价按25万元拍卖。近日,该车以26.5万元拍卖成交,三案得以全部执结。
在法院的有力执行及有效沟通下,上述三案得以全部执结,劳动者顺利拿回了劳动报酬,申请执行人林某等3人对法院及案件承办人表示了由衷感谢。(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