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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福建省委建议全方位扶持福建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编者按:中国民主建国会福建省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福建省委”)长期以来坚持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三项基本职能,满怀报国热情和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更好展示福建民建的履职成效,中国新闻网福建频道联合民建福建省委推出“民建闽讯”系列报道。

  “民建闽讯”系列报道之三十三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15日电(记者 林玲)日前,十二届福建省政协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围绕“推动我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主题深入协商议政。民建福建省委在会上表示,大力培育扶持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对推进福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实现全 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据悉,福建省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机械加工、高新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等领域。主要存在高端技术总量小,自主创新能力弱、主体创新意识不强,高级管理人才和研发人才缺乏、融资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还没有大突破等问题。

  为此建议,民建福建省委建议,

  首先,要加大政府对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一是经常走访指导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在税收、折旧、收费、用地、立项等方面予以倾斜,政府有关部门要为中小微科技创新企 业在选取项目、申报立项、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二是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的资金投入,如政府可扩大风险投资基金的投入,用以支持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的科技创新与开发;三是重点扶持一批骨干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对技术含量高、科技成果多、市场前景好的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要在承担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制项目,在科研项目立项、贷款、科技三项费用安排使用和科技成果鉴定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其次,要建立培育梯队,创新培育模式。一是建立四个层次的梯队培育计划,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集聚的集群效应,促进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不断提升发展。第一层次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市场占有率高和有较大产业规模的创新性大集团、大公司;第二层次培育国内行业实力位居前列、具有核心技术和高层次创新团队的科技型领军企业;第三层次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快的成长型科技企业;第四层次培育初创型科技企业。二是借鉴国 内各地经验,创新培育模式。一方面通过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成 果转化,孵化和培育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另一方面通过拓展科技人才引进渠道,使得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发展速度快而且质量好。

  再者,要完善第三方服务体系,优化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环境。一是大力发展我省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和尽快建立知识产权流转市场,从而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推广;二是建议成立政府背景的科技担保公司。为了提高商业银行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扩大商业银行知识产权 (商标专用权、专利权) 质押贷款,建议政府牵头,由科技部门负责成立一个专门的科技担保公司,为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贷款进行担保;三是大力发展为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服务的资信评级类中介机构,逐步建立统一的资信等级评估体系。

  同时,改变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结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建议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通过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两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对初创期企业进行投资;二是选择一批高成长性的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辅导,直接融资推动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通过上市募集资金;三是引导已具备一定实力、需要融资的科技企业通过发行集合信托、集合债券等途径,获得成长扶助资金;四是大力发展金融租赁信用,充分发挥现代金融租赁在推动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五是开办科技保险业务, 增加高新技术开发保险、科技推广保险等险种,完善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投入风险补偿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