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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关于“亲商安商富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改革,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亲 商安商富商”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妈妈式” 服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进我县高质量 发展超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 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优 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落实“亲商安 商富商”政策为抓手,着力建设公平公正的 市场环境,形成“亲” “清”新型政商关系

  和“安商” “富商”的营商环境,充分调动 广大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 面落实“突出工业、突破工业”新要求,加 快建设新兴工贸港口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 诏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 工作措施

  (一)创造“亲商”环境

  1.提供“妈妈式”服务。全力推行“妈妈式” 政务服务,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 痛点、难点,切实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 进一步规范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指南, 多渠道公开办事信息,主动靠前辅导,进一 步推进集成套餐“一件事”改革,建立健全“跨 省通办、省内通办”制度,实行“企业+N秒办” 模式;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否决逐级快速 上报机制,推进项目“告知承诺+模拟审批”, 开通特殊群体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依托 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工业项目全过程代办服 务制度。开展“百名干部挂百企”活动,注 重听取、收集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深入企业 挂钩帮扶,对企业意见建议要形成高效便捷 的收集、办理、督查反馈工作机制,树立诚 信政府形象。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营商办,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 中区管委会

  2.组织开展“五个一”联络活动。建立 联络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引资引智”作用。 每年定期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一次诏商 大会暨民营企业投资创业大会,共谋发展大 计;各异地商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诏商回归 主题交流推介会;各乡镇要在每年春节前后 针对在外诏商(含港澳台、境外,下同)开 展一次全面、详细、精准摸排,形成清单, 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及时更新信息,动态 式管理;各乡镇每半年对在外诏商开展一次 全覆盖走访交流活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春 节、清明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每年至少 组织一次所属辖区在外诏商联谊活动,加强 交流联络,充分发挥“朋友圈”的作用,传 播诏安“好声音”,充分吸收运用交流联络 成果,为诏安产业发展汇聚新动力。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商联,各乡镇 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 管委会

  3.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倡导诏安县优化 营商环境“十要、十不准”,党政机关工作 人员在与工商界人士相互交往中,应当以法 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不触法、不越纪、 不谋私,严守交往底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 种形态”,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工商界人 士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 现、早提醒、早纠正。县效能办要充分发挥 督查问效职能,督促有关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严肃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县 纪委监委履行“再监督”职责,对政商关系 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效能办

  (二)营造“安商”氛围

  1.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规范涉企行 政执法行为,在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避免选择性执 法。清除多重多头执法,推进综合监管,加 强跨部门跨区域的市场协同监管,完善执法 行为事中事后监督问责机制,提高综合执法 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不得违反规定要求企 业参加各类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 考试等活动;不得有其他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司法局、 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 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2.畅通企业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投诉 渠道、及时总结回访办件情况,完善监督机制, 在县效能办、营商办、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优 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负责受理涉及全 县营商环境建设、企业投诉举报,负责投诉 件的核查分析、转办督办和定期通报,承担 投诉件办理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 作。有关部门接到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 境的投诉举报,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投诉事项超越承办单位职权,或者承办单位 无法处理的重大、疑难情形的,由县分管领 导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营商办、效能办,诏安工业园区、金 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3.打造公正法治营商环境。执法执纪机 关在查办案件中应当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合法 权益,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最大限度 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得 违法冻结企业账号、查封企业账册、堵塞企 业资金流通渠道、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信息 以及作出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司 法、执法机关加强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 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公安局,县法院、 检察院

  4.完善宜居宜业配套设施。完善市政道 路、公共交通等交通设施,构建畅通便捷的 城市交通。加快医院、学校、文化娱乐、金 融商贸等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园区配套服务 功能。加强城市供排水、燃气、通讯、电力 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承载 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 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旅局、教育局、民政局、 卫健局、水利局,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 集中区管委会

  (三)打造“富商”平台

  1.强化惠企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 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关于促进企业发展 的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好国家税收 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惠企减负政策, 深入实施诏安县关于加快工业发展、加大招 商引资力度、“诏商回归工程”等政策,提 振企业发展信心,提升企业发展成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 人社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税务局

  2.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土地资源供给, 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加大用地报批、 供应力度,全力盘活存量,提高土地集约节 约利用水平。做好工业企业不动产权属补登 记服务,办理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合并与分 割手续。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企业融 资支持力度,简化审贷流程,降低融资成本 费率,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发展融资需求。建 立完善适应新时期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引 人、用人和育人机制,大力实施柔性引才、 产业聚才,对来诏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给予 系列支持政策,为企业员工住房、子女教育 等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 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卫 健局,县委人才办,县金融办,诏安工业园区、 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3.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个转企、 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培育扶持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发展, 加快新建项目建设,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 推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上规模。 完善企业上市培育、储备和激励机制,支持 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 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推动各类产业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加快项目投资,为产业发展注 入新动能。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

  三、组织保障

  (一) 统一思想认识。“亲商安商富商” 工作是县委、县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 一项重要举措,事关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 事关企业家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单位要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亲商安商富商” 工作的重要性,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扎实 推进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确保“亲商安 商富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 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 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亲商安商富商” 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本实施意见细 化具体措施,建立责任制清单,实施台账化 管理,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

  (三) 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 导向,培育“亲” “清”政商文化。大力宣 传政商协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加强 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发挥典 型示范作用。引导企业家追求卓越,敢为人先, 当好市场竞争的“弄潮儿”;引导党政机关 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意识,当好支持企业发展 的“店小二”,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亲 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