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一间调解室里,昔日并肩打拼的创业伙伴老王、老林相对而坐,一席坦诚对话,道尽股东知情权纠纷背后的纠结与无奈。两人之间,没有激烈的争吵,却隔着一道由猜忌与顾虑筑起的无形高墙。
这是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老王与老林是自小相识的发小,成年后携手创业,从一间狭小的办公室起步,合伙创办了一家科技公司。二人一同见证了公司从初创萌芽到发展壮大,也逐渐分工明晰:老林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与经营决策,深耕企业管理;老王虽保留股东身份,却逐渐退出核心管理层,对公司真实的财务、经营状况日渐陌生。
为厘清个人股权实际价值,明确后续持股规划,老王向公司书面申请查阅自2019年9月起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明确查阅目的是为了解企业实际经营与财务现状,却迟迟未得到公司的回应。面对老王多次沟通询问,老林始终以“再等等”推脱,始终未提供任何资料。万般无奈之下,老王以公司为被告,向台江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讼。
案件进入审理后,承办法官王雨桐发现矛盾的症结不在于要不要查账,而是查阅范围、查阅方式、风险防控三者的平衡博弈,是股东权益和企业发展的双向权衡。作为该科技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者,老林的顾虑现实且真切。他表示,财务报表可以正常提供,但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里记载着客户报价、供应商结算底价、员工薪酬、项目成本等企业核心经营信息。倘若信息外泄,不仅会损害客户、供应商、员工的利益,更会让公司陷入危机。而老王的诉求亦合情合理、有据可依,他坦言,单纯的财务报告只能呈现最终结果,却无法体现背后的资金往来、经营脉络。
他自身的财务专业能力有限,希望委托专业人士,核实公司的真实价值。王法官敏锐察觉到,这场商事纠纷的内核,是两种合法权益的双向担忧:股东老王担忧法定知情权被架空,自身合法财产权益无法保障;实际经营老林担忧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经营根基受损。二者并非对立博弈,而是需要法律规则厘清边界、平衡守护。“法律既保护股东的知情权,也同样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二者绝非非此即彼。”王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股东依法享有查阅公司财务资料的权利,亦可聘请负有法定保密义务的专业人士到场辅助查阅。但企业不能仅凭‘存在泄密风险’这一笼统理由,全盘拒绝股东的合法查阅申请。对于潜在的信息泄露风险,可通过细化查阅规则予以防范化解。”为彻底化解矛盾、修复双方情谊,王法官跳出争议,通过案卷材料温情回顾起二人并肩创业的往昔岁月。
从初创时的一桌两椅、共同构思公司名称,到通宵攻坚产品、四处开拓客户,再到第一笔回款后路边小摊的简单庆祝,一幕幕共同奋斗的过往,让紧绷的氛围逐渐消融。二人纷纷放下心结、坦诚相待。老林坦言,一味封存账目、拒绝查账,看似守住了商业信息,实则加剧了猜忌,消耗了多年情谊。老王也深表理解,知晓每一本账册背后,牵动着企业发展、员工就业、合作信用等诸多沉甸甸的现实责任。“情谊不能替代法律规则,规则亦不会割裂旧日情分。”法官顺势调解,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引导二人以合规方式化解分歧、平衡利益。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科技公司需在约定期限内,向老王提供2020年5月至2026年9月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供其查阅;查阅累计时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老王本人需到场参与,可委托负有保密义务的律师、会计师予以辅助;查阅地点、资料使用范围、保密责任均按照调解协议严格执行。案件圆满化解。
走出台江法院,闽江两岸灯火璀璨,皓月渐圆。月光洒落,拉长两人并肩的身影,亦见证着法理与温情的交融。商事纠纷的化解,从来不止于定分止争,更在于以法为尺定边界,以情为暖守初心,既守护企业健康发展秩序,也留存人间珍贵情谊。(本网综合 通讯员 王雨桐 杜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