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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法院:开学第一课 向黑恶陷阱说“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日前,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关工委走进光明中心小学。浦城法院水南法庭副庭长、光明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何雅婷以“法治护航向阳成长”为主题,为该校六年级50余名学生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法治课,为青少年扣好新学期的“法治第一粒扣子”。

  在不少青少年眼中,黑恶势力似乎只存在于影视剧里,与校园生活无关。课堂上,何雅婷结合办案经验,打破这一认知:黑恶不限于刀棍相向,软暴力同样近在咫尺——围堵索财、造谣恐吓、线上曝光隐私,这些“看不见的伤害”皆属法律打击之列。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未成年人讲义气、好奇心强、缺零花钱等心理,将黑手悄然伸向校园。

  “找社会大哥帮忙出气真的能解决问题吗?”“借收款码就能轻松赚钱靠谱吗?”看似捷径,实则是陷阱。何雅婷用司法案例改编成小故事,让同学们看清现实:有的孩子遇事求助校外人员,反被裹挟违法;有的被网络兼职迷惑,出借账号沦为犯罪工具;有的碍于义气到场“撑场面”,即使未动手也要担责。这些活生生的教训,帮大家识破各类伪装的圈套。

  “校门口被索要零花钱怎么办?”“出借电话卡该不该答应?”“看到同学遭欺凌怎么做?”情景闯关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思考、踊跃抢答,掌握了正确处置方法。何雅婷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现场释法:法律对引诱、伤害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从重惩处,并设有举报人保护制度——发现线索不必害怕报复,可大胆向老师、家长或举报渠道反映。问答之间,法治意识悄然入心。

  课堂尾声,全体同学齐声诵读自我保护六句口诀:“不贪网络小便宜,不点陌生链接;不借卡号二维码,不帮他人转账;不交坏友不混圈,远离不良群聊……”何雅婷特别提醒在场同学,年龄绝非违法犯罪的“护身符”,一旦触碰红线,未成年人同样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少年强则国强。下一步,浦城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把鲜活的司法实践转化为普法养分,引导广大青少年明辨是非、敬畏法律,学会自我保护,远离黑恶势力侵害,让每一颗少年之心都向阳而生、向阳成长。(本网综合 通讯员:何雅婷 徐帆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