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福清法院联合市红十字会建立执行案件人道救助协作机制

  为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底线,整合司法保障职能与社会公益服务资源,健全多元化、常态化涉执困难群众救助体系,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与福清市红十字会联合举行《执行案件人道救助实施细则》签约仪式。福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学凯,福清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薛辉出席活动。

  仪式现场,福清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翁荣钦与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唐龙共同签署《执行案件人道救助实施细则》,双方就深化司法人道救助协作、精准帮扶困难群众、化解涉执民生难题等工作开展座谈交流,细化协作举措、明确工作方向。

  会议强调,开展执行案件人道救助协作,是补齐司法救助短板、破解涉执民生难题的关键举措,更是践行司法为民、传递社会温情的重要抓手。一是要锚定民生刚需,聚焦重点救助群体。紧盯刑事被害人、交通事故受害群众、生活困难涉诉当事人等弱势群体,针对胜诉权益难以兑现、家庭因案致困、亟需资金纾困解难的群众,用好专项人道救助金,坚守救急、救难、暖心、安心救助原则,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二是要健全协作机制,压实两端工作责任。构建标准化、闭环式协作流程,由福清法院对存量、新增执行案件常态化全面摸排,精准甄别筛选救助对象,做好初步审核,再移送市红十字会开展复核、拨款发放,明确分工,保障救助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要严守规范管理,保障资金直达快享。严格落实限时办结、专款专用、规范监管工作要求,做实救助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有限救助资源精准落地、高效惠民,切实把民生帮扶红利落到实处。

  此次执行案件人道救助协作机制的落地实施,是福清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有力推动司法服务从“一纸公正判决”延伸为“一剂暖心帮扶”,从刚性依法执行升级为柔性善意兜底,有效破解了“胜诉无助、执行无果”的民生困境。下一步,福清法院将持续深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优化救助工作流程、拓宽多元救助渠道、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持续做实做细民生司法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本网综合 通讯员 陈梅清 林怡佳 王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