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穿过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口的老榕树,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三位年过六旬的老人亲手将两面锦旗交到执行干警程国良手上。
“全心全意 为民服务”“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红底金字,映着他们的笑容。此前,他们申请执行的案件被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程国良秉持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司法理念,没有放弃这笔账。他通过追索一条离婚线索,盘活一套已经被转卖、抵押的房产,让三位债权人的权益真正落了地。
从“终本”到“重启”的一线光
案件始于一起3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任大娘打赢了官司,却在执行时碰了壁:查控系统显示,被执行人黄某某名下账户余额寥寥,无房无车,身上还背着多起被执行案件。程国良划拨了银行存款,最终发到任大娘手上仅有一万元。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您再想想,还有没有什么线索?”面对终本的困境,程国良在安抚的同时不断引导任大娘回忆是否有遗漏的财产线索。“黄某某好像在执行期间离婚了?”任大娘无心的一句话,让程国良瞬间警觉——执行期间离婚,正是转移财产的常见手段。
调取离婚协议后,问题随即浮出了水面:黄某某与其配偶在执行期间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归配偶个人所有,这套房产在离婚不久后便被转卖给了案外人郑某。黄某某被执行、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环环相扣,步步为营。程国良第一时间向任大娘释明法律路径及风险,经其律师研判,任大娘果断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不久后,相关管辖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案涉房产二分之一份额的转让,房产变更为黄某某与郑某共同共有。这起“终本”案件终于被撕开了一道口子,透进了一线光。
从“半套房”到“全款拍”的协商路
房产份额追回来了,但如何才能将“半套”房产的金额执行到位?
“整体拍卖能使房产价值最大化,你的50%份额有保障,你还享有优先购买权,可以把房屋‘买’回来。”经过研判,程国良带着方案上门与郑某协商。但郑某抵触情绪强烈,一次又一次拒绝了方案。
一趟不行就两趟,两趟不行就三趟。在程国良的不断劝说下,郑某终于在执行笔录上签字,同意配合拍卖,并最终以161万余元竞得该房产。
成交后,难题接踵而至:郑某一时拿不出161万余元全款,双重过户的税费压力更让拍卖濒临“悔拍”。程国良把法条和执行规定翻了一遍又一遍,一个创新方案逐渐成形——由郑某先缴部分购房款,法院预留税费及抵押权对应款项,在征得全体债权人同意后,将其本人份额对应的拍卖款即无争议的款项预先分配给他,用于补齐尾款。合议庭上,法官们针对法律依据、操作流程、债权人利益保护及风险防控等逐项讨论后,一致同意了方案。
按照这套“先缴部分—预分配—补齐尾款”的方案,郑某顺利缴清了全部购房款,房产也成功过户至其名下;执行团队随即对拍卖款进行分配。最终,任大娘收到了20.7万元,加上此前执行到位的款项,债权实现了大半。与此同时,林某、陈某某两起案件被并入本案合并执行,三位债权人的利益在同一套房产的处置中一揽子解决,避免了重复诉讼和资源浪费。
“执行工作,从来不是简单的‘查冻扣’。很多时候,它需要在法律的刚性与现实的复杂之间,找到一条既能兑现胜诉权益、又能平衡各方利益的路。”这起执行案件的妥善化解,正是马尾法院执行局深入开展司法理念大调研大讨论,推动成果实质转化的生动实践。锦旗挂在墙上,理念落于案头,马尾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理念大调研大讨论成果运用,以“如我在执”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本网综合 通讯员 程国良 丁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