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余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婚姻期间育有一女。离婚时,经古田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女儿由余某直接抚养,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
然而,调解生效后,李某长期消极履行,甚至隐匿行踪、逃避执行。余某独自承担女儿全部生活、教育开支,经济负担日益沉重,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古田法院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李某,其已符合司法拘留条件。但贸然拘留,不仅难以兑现拖欠的抚养费,还可能激化双方矛盾,彻底割裂父女亲情。古田法院没有机械办案、“一拘了之”,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暂缓惩戒措施,组织现场调解,力争实质性化解矛盾。
调解初期,余某态度坚决,要求李某一次性结清全部欠款,李某则因收入微薄仅同意分期,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并未急于求成,而是从孩子的角度切入,指出对立的代价,最终承受的是孩子,调解目的是保障孩子生活、维系亲情,而非追责。经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网综合 通讯员 魏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