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耐心调解,我今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近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和解,最终放下隔阂、握手言和。
交通肇事存侥幸,逃避责任法不容
在校大学生吴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浦城县梦笔大道时,与同车道内林某骑行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林某摔倒受伤,全身多处骨折,后经专业机构鉴定,林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吴某心存侥幸,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多次拒接林某及交警部门的沟通电话,试图逃避赔偿责任。双方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赔付事宜始终无法协商,林某的各项经济损失迟迟未能得到赔付。无奈之下,林某向浦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二十余万元。
释法说理明权责,多番调解化干戈
案件受理后,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宜调解,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依法启动先行调解程序。特邀调解员梳理案情后发现,本案症结在于吴某尚在校就读,没有固定收入,无力独自承担高额赔偿。为切实化解矛盾,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吴某父母,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
调解现场,吴某的父亲主动向林某致歉:“孩子出事后一直瞒着家里,我们接到法院电话才知晓此事。该负的责任我们绝不推卸,但我常年靠送外卖养家,二十多万元实在难以承受。请您多多体谅,我们一定尽力筹钱赔付……”
林某坦言,自己在意的并非赔偿款的多少,而是吴某事发后刻意失联、逃避担当的态度令人心寒。如今看到对方诚恳道歉,林某态度缓和,表示同意缩减赔偿金额,但要求钱款当场一次性付清。
掌握双方意愿后,调解员顺势开展释法说理。他一方面向吴某及其父母详细阐明交通事故全责方对应的法律赔偿义务,以及逃避责任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慰林某客观考虑到吴某的家庭情况,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早日了结纠纷。
经过调解员细致调解、居中调和,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吴某一次性赔付林某交通事故各项损失共计7万元,且款项当场全额结清。林某收到全部赔偿款后,自愿向法院撤回本次起诉,双方纠纷彻底了结。
浦城法院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驾驶、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时,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时刻保持谨慎驾驶,杜绝交通违法行为。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切勿心存侥幸、刻意逃避,主动面对事故、积极沟通协商、依法承担责任,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逃避责任不仅会激化双方矛盾、扩大损失,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付出更大代价。(本网综合 通讯员 陈叶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