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5日电(蔡国庆 辛怀诚)为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再一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重点针对上次行动中未能找到的被执行人,以及承诺到院协商但尚未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再排查、再督促。
限高起成效 旧案终化解
“法官,我马上还钱,现在高铁票买不了,去哪都不方便,请尽快解除我的限高令!”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出现在邵武法院执行局。该案达成调解后未按约履行,因当时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进入“终本”程序。
虽然案件已结案多年,但法院对该案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并未因时间流逝而失效。此次张某因出行受限,切身感受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威力,遂主动申请协商。执行干警抓住时机,迅速组织双方就剩余本息进行核算调解。最终,这起跨越十年的陈年旧账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达成和解。
担保需谨慎 追责莫流泪
“我只是签了个字,凭什么要我还钱?”担保人李某被带上警车时仍满脸不服。此前,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传唤,李某均以“人在外地”“与我无关”为由拒不到院。近日,申请人提供了李某在邵武住处的准确线索,执行干警在本次行动中直接上门查找,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到院后,执行法官向李某详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担保责任的规定:“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而是用你的信用为他人兜底。借款人逃避还款,担保人就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规定,不是你一句‘不关我事’就能推掉的。”经过充分释法说理,李某终于认识到法律后果,当场履行了部分欠款,并承诺剩余款项分期还清。
和解又违约 跨市拘“老赖”
“我已经和他和解两次了,每次都骗我!”申请人王某气愤地向执行法官反映。被执行人黄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借款,先后两次达成和解协议,却均以“经营不善”为由分文未付,态度极其敷衍。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近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精准线索,执行干警驱车数百公里奔赴外地,在一处厂房内将黄某控制并带回邵武。鉴于其多次违约、恶意拖延,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这一记“跨市重拳”向社会传递鲜明信号:和解不是“缓兵之计”,失信必受法律严惩。
近期,邵武法院共组织两次专项集中行动,累计执行拘传22人次、拘留3人次、和解17件、完毕5件、执行到位金额36万余元。
下一步,邵武法院将继续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向失信被执行人施压,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执行到位的“真金白银”回应铁城人民对执行工作的需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