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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法院:主播擅自停播,“双输”如何变“双赢”?

  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6日电(刘军)近年来,随着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MCN机构与主播之间的合同纠纷日益增多。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依托全流程督促履行机制成功调解一起MCN机构诉主播合同纠纷案,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直播时长未达标,被诉违约

  原告某文化公司系主营网络直播业务的MCN机构,该公司此前与主播黄某签订主播合作协议,约定黄某每月需完成固定时长的直播任务,公司按月预先支付部分款项,双方按比例对直播收益进行分成;若黄某未完成约定时长,需向公司返还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协议签订后,黄某仅进行了少量直播后便擅自停播。该公司多次催促、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返还剩余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

  然而黄某却认为,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为其提供专业培训和流量推广服务,导致直播效果不佳,是公司违约在先,因此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厘清责任促调解,疏通症结

  停播的直播间,带来的是主播与公司的双输,直接影响着主播的收入及另寻合作的机会,资源的无效投入亦给初创的某文化公司带来打击。如何转变局面,疏通症结?

  收到案件的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梳理案情,明确双方核心争议在于违约金后便着手组织调解。

  一方面,法官从合同义务、双方过错及在案证据出发进行释法说理,指明黄某的违约责任与某文化公司存在的过错。另一方面,又从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引导双方理性考量打破僵局、另寻新生的双赢方案。

  经过法官多轮背靠背调解和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共识:黄某于协议签订后指定期限内一次性返还某文化公司剩余预付款,某文化公司放弃其他主张。

  督促履行消疑虑,定分止争

  “纸面上的一致达成了,可万一这钱不能到位可怎么办?这被告远在千里之外,到时候要是不付钱,我可没地方找她……”

  为消除某文化公司的顾虑,承办法官耐心释明全流程督促履行机制,引导双方将违约条款纳入协议,明确若被告未能依约履行,某文化公司有权将违约金主张一并计入申请执行标的。又进一步引导某文化公司签署执前保全、执前扣划和预执行三合一申请书,打通审执衔接通道,明确一旦黄某未按期履行,可由法院依职权移送执行,无需企业再次提交申请。“这下我就安心了!”放下疑虑的某文化公司随即与被告签订调解协议。

  然而,承办法官的工作还未止步。送达调解书时,一纸自动履行提示书,清楚地载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及警示案例。履行期限临近时,一通督促电话再次提醒黄某及时履约:“诚信是立身之本。若因未及时履行而被强制执行,实在是因小失大。”履行期限届满,黄某依约支付了全部款项。收到款项的某文化公司工作人员专门打来了电话,“没想到法院的督促履行机制这么管用,给我们省去了很多麻烦,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钱!”

  至此,在惠安法院的调解下,黄某免于失信风险,开启了自己的直播新事业,某文化公司亦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得以重新整合资源扶持新主播,纠纷圆满化解,“双输”僵局迎来“双赢”新生。(完)